海公案 服饰内容原文 提取原文 金钗类 第642行:将金钗二股为聘,孟侍郎慨然受之,回金簪一对。 第648行:受金钗二股为聘,回他金簪一双。 第650行:金钗等物尚在,未动。 布衣类 第156行:布衣数事置库。 第311行:乃走报玉堂春。 朝服类 第426行:乃朝服,设九宾,见燕使者咸阳宫。 特殊服饰 第396行:抽下金钗来买命。 第420行:金银珠翠插满头,宝石禁步身边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