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六朝百三家集·杜预集 服饰制度与分类

底本:《钦定四库全书》集部·总集类(明)张溥辑《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卷三十七·杜预集 整理方式:基于grep检索结果,按服饰制度与功能分类归纳


一、丧服制度(核心)

1.1 齐斩五服体系

服饰 等级 制度说明 文中用例
斩衰 最重丧服 斩而不缉,三年之服 "诸侯为天子亦斩衰"(答问)
齐斩 齐衰与斩衰 天子诸侯丧服始同齐斩 "始同齐斩"(服制议)"齐斩之制"(终制奏)
衰麻 统称丧服 衰衣麻带,丧服基本形制 "以衰麻终二十五月"(服制议)
衰裳 丧服 衰衣裳,丧服通称 "岂惟衰裳而已哉"(终制奏)

制度考:斩衰为五服中最重者,用极粗麻布制成,不缝毛边(斩);齐衰次之,缝毛边(齐)。杜预认为天子诸侯丧服"始同齐斩",即始丧时服齐斩,但既葬即除,改为谅闇心丧,与士庶"衰麻终二十五月"不同。

1.2 丧具四件

丧具 功能 制度说明 文中用例
居丧卧具 草编粗席,居丧寝具 "菲杖绖带当遂其服"(终制奏)
居丧拄具 哭丧时拄杖,表示哀毁 同上
丧服首腰饰 麻制首绖、腰绖 同上
丧服腰带 麻制腰带 同上

制度考:《仪礼·丧服》规定丧服配套有"苴杖、绞带、冠绳缨、菅屦"等。杜预概括为"菲杖绖带"四件,与齐斩之服配合使用,既葬即除。同时指出既葬后不再"寝苫枕土"——苫(草垫)与土(土块枕)为更极端的居丧方式,杜预认为此非天子所当行。

1.3 释服与心丧

阶段 服饰状态 制度说明 文中用例
始丧 服齐斩 天子诸侯始丧服齐斩 "始同齐斩"
既葬 除丧服 葬后除齐斩、衰麻、菲杖绖带 "既塟除丧服"
谅闇 心丧 不言不视朝,心丧终三年 "谅闇以居心丧终制"
祥禫 吉服 大祥、禫祭后服浅红衣 "红禫之除"

制度考:杜预丧服制度的核心创见在于区分"丧服"与"心丧"两个层面:

此区分解决了"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与"天子不可衰服三年"之间的矛盾——三年之丧(心丧)自天子达,而衰服则既葬而除。

1.4 厌降制度

制度 说明 文中用例
厌降 因身份尊卑降杀丧服等级 "疑于屈伸厌降"(终制奏)
父在为母期 母丧因父在而降为期年 "父在为母期父卒三年"
出母长子不得有制 出母之丧长子降服 "长子不得有制体尊之义"
太子从国制 太子因国体降服 "以厌降之议从国制除衰麻"

制度考:厌降为丧服制度的重要原则——因身份关系而降低丧服等级。皇太子"与国为体",其丧服受国体制约,故可依厌降原则除服。此为杜预为太子降服寻找的礼制依据。

1.5 宗族丧服等级

丧服 适用关系 制度说明 文中用例
缞绖加一等 兄弟殇死 以兄弟之列代之,丧服加一等 "缞绖加一等"(宗谱)
■缞随亲疏 宗族 月数各随亲疏为限 "月数各随亲疎为限"
■缞三月 属绝 五服之外关系断绝者 "属絶则为之■缞三月"
不降 姊妹出嫁 出嫁不敢降服 "姊妹出嫁不敢降之"
断服 五属之外 五属断服则不宗 "五属断服则不宗之矣"

制度考:宗谱所载为宗族内部丧服等级制度,与皇太子丧服议同属丧服体系但层级不同。殇死加一等、属绝服三月、出嫁不降、五属断服等规则体现了丧服制度"亲疏有别、尊卑有序"的基本原则。


二、朝服与礼服

2.1 端委制度

服饰 组成 用途 文中用例
端委 玄端服+委貌冠 周代至汉晋正式朝服 "言论端委太学"(举贤表)

制度考:玄端为黑色上衣,委貌冠为朝服首冠,二者合称"端委",为周代诸侯及卿大夫的朝服。杜预以"端委太学"形容贤才在学宫中的正式形象,与"垂缨玉陛"的朝廷形象呼应。

2.2 冠缨制度

服饰 功能 制度说明 文中用例
垂缨 冠带垂饰 冠缨下垂为品官冠制 "垂缨玉陛论道紫宫"(举贤表)
珥笔 冠侧插笔 近侍文臣标志 "珥笔丹墀推访格言"(举贤表)

制度考:缨为系冠之带,垂于颔下。"垂缨"为品官朝冠的标志。珥笔为汉代以来近臣插笔于冠侧以备记事之制,为文臣近侍的特有装束。二词均用于举荐贤才的修辞,非丧礼议论。


三、丧礼仪物

3.1 丧仪服饰相关

仪物 功能 制度说明 文中用例
吊丧赠物 赠送车马衣物助丧 "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答问)
丧车 运柩之车 丧用车舆无等级 "端衰丧车皆无等"(终制奏)
入殓 为死者穿衣入棺 "敛毕便葬"(终制奏)"棺器小敛"(遗令)

制度考:赗为春秋时代吊丧赠物制度,含车马衣物等。杜引《左传》"吊丧不及哀"以证葬后除服。丧车"皆无等"出自《礼记》,杜预引以论证天子居丧衣服节文同于凡人。


四、服饰制度总览表

类别 核心服饰 制度归属 文中出现频次
天子丧服 齐斩、衰麻、菲杖绖带 丧服制度 12次
太子丧服 衰麻、厌降、释服 丧服制度 8次
心丧制度 谅闇、心丧 丧服制度 7次
丧仪改制 红禫、祥禫 汉制 4次
宗族丧服 缞绖、■缞 宗法制度 4次
朝服 端委、垂缨、珥笔 朝服制度 3次
丧仪器物 赗、丧车、敛 丧礼制度 3次

五、服饰制度特点分析

5.1 杜预丧服制度的核心主张

杜预集的服饰内容几乎全部集中于丧服制度,其核心主张可概括为"释服心丧"四字:

  1. 古制复原:天子诸侯始丧服齐斩,既葬除丧服,以谅闇居丧、心丧终制
  2. 服丧分离:丧服(有形之服)既葬即除,心丧(无形之服)三年终制
  3. 厌降合理:太子因国体可依厌降原则降服,从国制除衰麻
  4. 历史论证:以高宗谅闇、叔向讥景王、子产免丧三事为经传依据

5.2 汉魏丧服改制的三阶段

杜预勾勒了丧服制度从上古到魏晋的演变:

阶段 制度 特征 杜预评价
上古 谅闇三年 释服心丧 古制正宗
汉文帝 三十六日(红禫) 以日易月 "近于古典"
魏氏 既虞为节 葬后即吉 "合于古典"但"不垂心谅闇"
晋泰始 追复谅闇 心丧终制 "超絶于殷宗"

5.3 服饰与经学政治的交织

杜预集的服饰内容深刻体现了魏晋经学与政治的交织:

杜预以经学家的身份参与丧服礼议,其服饰论述既有严密的经传考据,又有明确的政治关怀——为太子降服寻找礼制依据,为晋室丧服改制提供学理支撑。


整理时间:202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