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窥余》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22 来源:殆知阁《易藏·易经·周易窥余》 作者:[宋] 郑刚中


一、鞶带与讼受服(讼上九)

讼极则胜负分,得鞶带者胜而受宠也。讼至于极岂能常胜,受宠者亦偶然耳,故曰或锡之。夫衣服所以彰有德,人慕其德故并其服而钦之。讼非可以为德也,于服何荣?终朝三禠之,此固其理。庄子曰:今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龁齧挽裂尽去而后慊。盖服非猨狙所安也。讼而受服,岂但不安而已,愧耻而三禠之,盖有挽裂之意。

注:


二、再命受服(师九二·王三锡命)

李鼎祚曰:案二互体震,震木数三,王三锡命之象。周礼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

注:


三、束帛戋戋(贲六五)

贲于国则城雉宫室之属皆在所饰,侈财害力为多。贲于野不过乎山林津梁沟浍之事,必无事于雕饰之侈,初虽若吝而束帛戋戋终吉之道也。

注:


四、黄裳之义(离六二)

黄中色也,以黄离而元吉,故知此爻之美尤在于中。夫爻之得中者多矣,独六二以中色言者,以离之二自坤来也。虽然二与五偕自坤来,而五不以黄离言者,盖二以臣道在下有黄裳之义,此所以称元吉。

注:


五、缶与文饰(比初六·坎六四)

1. 比初六·缶

陶土为缶,可用以汲,外无文饰。王弼谓质素之器。初取以为象者,坤土而坎水故也。土者信之本,相比之道以信为先,不容有饰情之伪。

2. 坎六四·樽酒簋贰用缶

樽酒贰之以簋,所谓物不足而诚有余者。用缶则又有虚而受之之意

注:


六、贲卦与文饰

1. 贲其趾·舍车而徒(贲初九)

困穷之道无他,修饰其所行而已矣。此贲之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也。贲其趾者修饰其所行之谓,舍车而徒者义不屑就之谓。

2. 白马翰如(贲六四)

必曰白马者,盖初与中阻于寇,未遂婚姻之义,所以相贲饰者未相及,故马取其白。

3. 白贲反质(贲上九)

圣人谓贲以文饰成卦,后世必有因饰而过者,故先于六五推明节用终吉之理,又于上九见白贲反质无咎之意。

4. 贲为文饰之象(贲·象传)

上艮下离为贲,君子明庶政无敢折狱者,以贲为文饰之象,折狱者不以饰为能也。

注:


七、冠服与威仪(震·彖)

遇威而畏,临事而惧,不违于咫尺之间,危坐于冠服之下,虩虩然不敢以笑言为常度,如是亦致亨之道。

注:


八、袂与冶容(归妹六五)

其君之袂不如娣之袂良。夫小君以中为位,以贵而行下,主群嬖,阴道盛矣。使其不自谦降,犹修饰冶容与下争宠,则妒忌僭侈,阴道盛极,将如月之盈矣。

注:


九、丝织术语

1. 离为丝(屯卦)

集传谓屯自临变,离为丝,坎为轮,纶也。

2. 柅络丝趺(姤初六)

织绩之器,或以为止车之物。说文曰:柅络丝趺也。制柔之道当使牵制而有所属。

3. 治丝而棼(屯初九)

急则犹治丝而棼,所以为经纶者紊矣。

注:


十、屦校灭趾(噬嗑初九)

趾所以行,屦所以纳,践履不正则屦趾乃为恶之本。用狱者屦校之所以止其行也。震为足,初居足之下为趾,震木也,以足置木校也

注:


十一、总结

类别 内容 出处
鞶带讼服 衣服彰德、讼受服不足敬 讼·上九
命服制度 再命受服、三锡命 师·九二
束帛聘礼 束帛戋戋、节用终吉 贲·六五
黄裳中色 臣道在下、黄裳之义 离·六二
缶无文饰 质素之器、不容饰伪 比·初六
文饰与反质 贲其趾、白贲、白马翰如 贲卦
冠服威仪 冠服之下虩虩 震·彖
袂与冶容 君袂不如娣、修饰冶容争宠 归妹·六五
丝织术语 离为丝、络丝趺、治丝棼 屯/姤
屦校灭趾 屦所以纳、以足置木校 噬嗑·初九

核心特点

  1. 郑刚中兼取汉宋,服饰考证引虞翻、荀爽、侯果等象数家说
  2. 服德对应——衣服彰德、讼受服不足敬
  3. 文饰与质朴的辩证——从贲卦"白贲反质"到比卦"缶无文饰"
  4. 丝织术语解卦象——离为丝、柅为络丝趺
  5. 袂与冶容的伦理观——帝妹谦降不饰,冶容则争宠僭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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