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 服饰原文提取
一、崇德元年定冠服之制(行8890)
崇德二年,谕诸王、贝勒曰:"昔金熙宗及金主亮废其祖宗时冠服,改服汉人衣冠。迨至世宗,始复旧制。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轻循汉人之俗,不亲弓矢,则武备何由而习乎?射猎者,演武之法;服制者,立国之经。嗣后凡出师、田猎,许服便服,其余悉令遵照国初定制,仍服朝衣。并欲使后世子孙勿轻变弃祖制。"
乾隆三十七年,三通馆进呈所纂嘉礼考,于辽、金、元各代冠服之制,叙载未能明晰。奉谕:"辽、金、元衣冠,初未尝不循其国俗,后乃改用汉、唐仪式。其因革次第,原非出于一时。即如金代朝祭之服,其先虽加文饰,未至尽弃其旧。至章宗乃概为更制。是应详考,以征蔑弃旧典之由。衣冠为一代昭度,夏收殷冔,不相沿袭。凡一朝所用,原各自有法程,所谓礼不忘其本也。自北魏始有易服之说,至辽、金、元诸君浮慕好名,一再世辄改衣冠,尽去其纯朴素风。传之未久,国势浸弱。况揆其议改者,不过云衮冕备章,文物足观耳。殊不知润色章身,即取其文,亦何必仅沿其式?如本朝所定朝祀之服,山龙藻火,粲然具列,皆义本礼经,而又何通天绛纱之足云耶?"
二、皇帝冠服(行8891-8910)
皇帝朝冠,冬用薰貂,十一月朔至上元用黑狐。上缀朱纬。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龙四,余东珠如其数,上衔大珍珠一。夏织玉草或藤竹丝为之,缘石青片金二层,里用红片金或红纱。上缀朱纬,前缀金佛,饰东珠十五。后缀舍林,饰东珠七,顶如冬制。
吉服冠,冬用海龙、薰貂、紫貂惟其时。上缀朱纬。顶满花金座,上衔大珍珠一。夏织玉草或藤竹丝为之,红纱绸里,石青片金缘。上缀朱纬。顶如冬吉服冠。
常服冠,红绒结顶,不加梁,余如吉服冠。
衮服,色用石青,绣五爪正面金龙四团,两肩前后各一。其章左日、右月,万寿篆文,间以五色云。春、秋棉、袷,冬裘、夏纱惟其时。
朝服,色用明黄,惟祀天用蓝,朝日用红,夕月用月白。披领及袖皆石青,缘用片金,冬加海龙缘。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腰帷行龙五,衽正龙一,襞积前、后团龙各九,裳正龙二、行龙四,披领行龙二,袖端正龙各一。列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蟲、黼黻在衣,宗彝、藻火、粉米在裳,间以五色云。下幅八宝平水。十一月朔至上元,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薰貂。
龙袍,色用明黄。领、袖俱石青,片金缘。绣文金龙九。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领前后正龙各一,左、右及交襟处行龙各一,袖端正龙各一。下幅八宝立水,襟左右开,棉、袷、纱、裘,各惟其时。
朝珠,用东珠一百有八,佛头、记念、背云、大小坠杂饰,各惟其宜,大典礼御之。惟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珠用蜜珀,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绿松石,杂饰惟宜。绦皆明黄色。
朝带之制二,皆明黄色:一,用龙文金圆版四,饰红蓝宝石或绿松石,每具衔东珠五,围珍珠二十。左右佩帉,浅蓝及白各一,下广而锐。中约镂金圆结,饰宝如版,围珠各三十。佩囊文绣、燧觿、刀削、结佩惟宜,绦皆明黄色,大典礼御之。一,用龙文金方版四,其饰祀天用青金石,祀地用黄玉,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白玉,每具衔东珠五。
三、文武官冠服(行8990-9050)
文一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补服前后绣鹤,惟都御史绣獬豸。朝带镂金衔玉方版四,每具饰红宝石一。
武一品补服,前后绣麒麟。余皆如文一品。
文二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上衔镂花珊瑚。吉服冠顶亦用镂花珊瑚。补服前后绣锦鸡。
武二品补服,前后绣狮。
文三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红宝石一,上衔蓝宝石。补服前后绣孔雀,惟副都御史及按察使前后绣獬豸。
武三品补服,前后绣豹。
文四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蓝宝石一,上衔青金石。补服前后绣雁,惟道绣獬豸。蟒袍通绣四爪八蟒。
武四品补服,前后绣虎。
文五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蓝宝石一,上衔水晶石。补服前后绣白鹇。
武五品补服,前后绣熊。
文六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蓝宝石一,上衔砗磲。补服前后绣鹭鸶。
武六品补服,前后绣彪。
文七品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小水晶一,上衔素金。补服前后绣鸂鶒。蟒袍通绣四爪五蟒。
武七品补服,前后绣犀牛。
文八品朝冠,镂花阴文,金顶无饰。补服前后绣鹌鹑。朝服色用石青云缎,无蟒。
文九品朝冠,镂花阳文,金顶。补服前后绣练雀。
武九品补服,前后绣海马。
未入流冠服制如文九品。
四、士庶冠服及禁令(行9047-9055)
会试中式贡士朝冠,顶镂花金座,上衔金三枝九叶。状元金顶,上衔水晶。举人公服冠,顶镂花银座,上衔金雀。公服袍,青绸蓝缘。生员冠,顶镂花银座,上衔银雀。公服袍,蓝绸青缘。外郎、耆老,冠顶以锡。
顺治三年,定庶民不得用缎绣等服。满洲家下仆隶有用蟒缎、妆缎、锦绣服饰者,严禁之。九年,定凉帽、暖帽圆月,惟职官用红片金,庶人则用红缎。僧道服,袈裟、道服外,许用紬绢纺丝素纱各色,布袍用土黑、紬黑二色。康熙元年,定军民人等有用蟒缎、妆缎、金花缎、片金倭缎、貂皮、狐皮、猞猁猻为服饰者,禁之。雍正二年,又申明加级官员顶带、补服、坐褥越级僭用之禁。官员军民服色有用黑狐皮、秋香色、米色、香色及鞍辔用米色、秋香色者,于定例外,加罪议处。
五、丧服制度(行7436-7447)
服制顺治三年,定丧服制,列图于律,颁行中外。道光四年,增辑大清通礼,所载冠、服、绖、屦,多沿前代旧制。制服五:曰斩衰服,生麻布,旁及下际不缉。麻冠、绖,菅屦,竹杖。妇人麻屦,不杖。曰齐衰服,熟麻布,旁及下际缉,麻冠、绖,草屦,桐杖。妇人仍麻屦。曰大功服,粗白布,冠、绖如之,茧布缘屦。曰小功服,稍细白布,冠、屦如前。曰缌麻服,细白布,绖带同,素屦无饰。
六、祭服制度(行6741)
祭服圜丘、祈穀、雩祀,先一日,帝御斋宫,龙袍衮服。届期天青礼服。方泽礼服明黄色,余祀亦如之。惟朝日大红,夕月玉色。王公以下陪祀执事官咸朝服。
七、赐服案例
四团龙补服
- 行1702:赐傅恒四团龙补服,加赐豹尾枪二
- 行1937:封明瑞一等诚毅嘉勇公,赐黄带、红宝石顶、四团龙补服
- 行2034:封阿桂一等诚谋英勇公,予四团龙补服、金黄带
- 行2182:福康安、海察各赏红宝石顶、四团龙补褂
黄马褂
- 行3178:赏提督胡中和黄马褂
- 行3063:塔齐布赐黄马褂
- 行3066:曾国藩赐狐腿黄马褂
- 行3100:赐张国樑黄马褂
花翎
- 行1797:赏黄廷桂双眼花翎
- 行1833:将军兆惠赏戴双眼花翎
- 行3020:赏还乌兰泰、秦定三花翎
- 行3199:赏戈登黄马褂、花翎,并提督章服
八、定朝服及官民常服制(行175)
十二月乙丑,定朝服及官民常服制。
九、定服制(行163)
十二月壬辰,参将宁完我请设言官,定服制。上嘉纳之。
十、更易衣服制度之禁(行1758)
十一月己未……江西生员刘震宇以所著治平新策有"更易衣服制度"等语,处斩。
十一、定摄政王冠服宫室之制(行333)
戊寅,定摄政王冠服宫室之制。
十二、定百日内与二十七月内御用服色及臣下服色制(行2047)
乙巳,定百日内与二十七月内御用服色及臣下服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