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则例》服饰内容总结
整理时间:2026-03-05 来源:钦定四库全书本《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乾隆十二年奉敕重修) 全书:35,300行,卷六十五为冠服专卷 方法:grep -n + sed 逐段提取,词库关键词驱动
一、文献概况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为清代典章制度汇编,乾隆十二年(1747)奉敕重修。其服饰内容高度集中于卷六十五"冠服"(礼部·仪制清吏司),另散见于吏部考功司"服饰违例"、礼部"临朝章服""颁赏"、户部"织造"等节。全书服饰相关行约471条(核心词命中),其中冠服专卷独占约107行(行8776—8882),为清代冠服制度最系统的法典化表述。
二、核心内容分类
1. 皇帝冠服
- 崇德元年:冠用东珠宝石饰顶,服黄袍,带用玉饰金衔珠
- 康熙二十二年:大典礼及祭坛庙,冠用大珍珠东珠饰顶,礼服黄/秋香/蓝三色,五爪三爪龙文
- 雍正元年:祭服天青、明黄、大红、月白四色,织圆金龙九,腰襴小圆金龙
2. 后妃冠服
- 皇后:冠用东珠饰顶,礼服黄/秋香色,凤凰翟鸟及五爪龙文
- 皇贵妃/贵妃:冠顶东珠十二,礼服凤凰翟鸟五爪龙
- 妃:冠顶东珠十一,礼服翟鸟五爪龙段
- 嫔:冠顶东珠十,礼服翟鸟五爪龙段、四团龙段
3. 宗室冠服等级表
| 等级 | 冠顶东珠数 | 补服纹样 | 坐褥(冬/夏) |
|---|---|---|---|
| 亲王 | 10(六分以下) | 五爪圆龙四 | 纯貂皮/五爪龙红段 |
| 世子 | 9 | 与亲王同 | 猞猁狲缘貂/四爪蟒蓝段 |
| 郡王 | 8 | 与亲王同 | 与世子同 |
| 贝勒 | 7 | 四爪圆龙二及蟒文 | 猞猁狲/蓝糚花段 |
| 贝子 | 6 | 与贝勒同 | 白豹皮/蓝段缘糚段 |
| 镇国公 | 5 | 四爪方蟒绣 | 红豹皮/红闪段 |
| 辅国公 | 4 | 与镇国公同 | 方赤豹皮/青闪段 |
4. 公侯伯及品官冠服
| 品级 | 冠顶 | 带 | 补服纹样(文/武) |
|---|---|---|---|
| 一品 | 红宝石/珊瑚 | 金方玉版四饰红宝石 | 仙鹤/狮子 |
| 二品 | 镂花珊瑚 | 镂花金圆版四饰红宝石 | 锦鸡/狮子 |
| 三品 | 蓝宝石/蓝色明玻璃 | 镂花金圆版四 | 孔雀/豹 |
| 四品 | 青金石/蓝色涅玻璃 | 银瓖镂花金圆版四 | 云雁/虎 |
| 五品 | 水晶/白色明玻璃 | 银瓖素金圆版四 | 白鹇/熊 |
| 六品 | 砗磲/白色涅玻璃 | 银瓖玳瑁圆版四 | 鹭鸶/彪 |
| 七品 | 素金顶 | 素银圆版四 | 鸂鶒/彪 |
| 八品 | 镂花金顶 | 银瓖明羊角圆版四 | 鹌鹑/犀牛 |
| 九品 | 镂花银顶 | 银瓖乌角圆版四 | 练雀/海马 |
- 都察院/按察使司官不论品级均用獬豸补
5. 士庶冠服
- 举人:金雀顶,银瓖明羊角圆版四,公服皂袍缘蓝
- 生员:银雀顶,银瓖乌角圆版四,公服蓝袍缘皂
- 会试中式举人:裹金三枝九叶顶
- 状元:镂花金顶上衔水晶,银瓖玳瑁圆版四
6. 公主额驸冠服
- 固伦公主额驸:冠顶东珠六,与贝子同
- 和硕公主额驸:冠顶东珠四,照镇国公品级戴双眼孔雀翎
- 郡君额驸:冠顶视三品用蓝宝石
- 县君额驸:冠顶用青金石
- 乡君额驸:视五品用水晶
7. 冠服禁令与通例
- 黄色及五爪龙凤黄色段:亲王以下至臣民均不得用(上赐者许用,去一爪)
- 金黄带/红带:亲王以下宗室以上束金黄带,觉罗束红带
- 戴翎制度:贝子三眼孔雀翎,镇国公/辅国公双眼孔雀翎
- 奴仆优人皂隶:不得用段纱及各种细皮
- 缘貂朝衣:三品以上有职掌大臣方得用
- 加级不得过本品补服/冠顶/坐褥
8. 服饰违例处分
- 僭用服色:系官革职,违禁之物入官
- 属员谒见擅用朝衣:照错误仪注例议处
- 顶带补服坐褥僭越:罚俸六月至革职
- 吏员僭用补服:革去职衔
- 稽察不力:该管官一并处分
9. 临朝章服
- 元日/万寿圣节前后七日朝服,上元前后三日朝服
- 朝服日服不如制:罚俸一月
- 御门听政遇逢五朝期:各官补服,不必用朝服
10. 赐服制度
- 督抚赴任:赐蟒朝服一袭、鞍马、櫜鞬、弓矢
- 卓异官员:文职赏朝服/蟒段朝衣,武职赏蟒袍
- 衍圣公:赐貂冠朝服、蟒衣狐裘貂裘
- 视学颁赐:祭酒司业锦縁领袖纻丝袍
11. 织造制度
- 江宁/苏州/杭州三处织造,属工部
- 织办品种:大蟒段、小蟒段、金线蟒段、补段、补服料、蟒纱、糚花纱、裙蟒段、各种罗纱纺丝绫绢等
- 上用丝价每两经丝八分二厘,纬丝七分七厘
- 织挽匠每名日给工银五分、月给食米四斗
12. 亲蚕与蚕桑制度
- 雍正十三年议准建先蚕坛,每岁季春巳日祭先蚕
- 乾隆七年定皇后亲飨先蚕暨躬桑礼
- 皇后躬桑从采桑者九人,蚕妇二十七人
13. 大婚冠服
- 皇帝大婚纳采礼:甲胄十副、段百疋、布二百疋
- 大征礼:黄金二百两、白金万两、段千疋、铠甲二十副
- 赐后父母:冬夏朝衣各一袭、貂裘各一领、上等玲珑带一束
- 亲王婚礼纳采礼:缀金珠段衣裳九袭、段衾褥七具
- 贝勒以下行礼禁用珍珠糚段
三、制度特征
- 等级森严、法典化程度极高:冠顶东珠数量精确到颗,补服纹样严格对应品级,坐褥冬夏皮料/段色各有定制
- 清代特色鲜明:东珠、孔雀翎/蓝翎、金黄带/红带、缘貂朝衣等为清代独创制度
- 禁令体系完备:从僭用服色到违例错用帽顶,各有明确处分条款,稽察责任层层追究
- 上赐特许制度:黄色、五爪龙段等上赐许用但需去一爪,体现皇权对服饰的最终支配
- 品官补服双轨制:文官用鸟禽(仙鹤→练雀),武官用兽类(狮子→海马),与明代一脉相承
四、史料价值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是研究清代冠服制度最权威的法典文献,其系统性与精确度远超《清史稿·舆服志》。尤其珍贵的是保留了崇德元年(1636)国初定制、顺治年间多轮修订、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持续增改的完整沿革链条,可清晰追踪清代冠服从初创到定制化、从粗疏到精密的制度演进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