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政丛书》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政书/荒政丛书.txt 提取时间:2026-03-05 方法:rg -n 关键词定位 + 行号上下文人工审校 规则:仅收录含服饰实质信息之原文,排除泛指"衣食"等非服饰语境
一、荒年天子减服制度(行208)
1.1 君衣布搢本
玉藻曰:年不顺成,君衣布搢本,关梁不租,山泽列而不赋,土工不兴,大夫不得造车马。
1.2 徒隶衣七緵布
汉景帝以岁不登,令马不食粟,徒隶衣七緵布。
1.3 宫中用帛计其数
唐宪宗宫中用帛皆计其数,而惟赈恤百姓无所恡惜。
二、赈济奖赏:冠带荣身(7条)
2.1 优以冠带(行199)
或量其所捐而优以礼貌风以折节,奨以旌匾,荣以冠带,富民之所最欲得者。
2.2 请给冠带(行258)
凡此之民皆属尚义,于此权其轻重,或请给冠带,或特给门匾,或给以赏帖。
2.3 与冠带(行292)
倍之者与冠带,能司五六厂以上则任所请。
2.4 优以匾额冠带(行298)
视所捐多寡,优以匾额冠带,仍免其徭役。
2.5 给其冠带扁额(行408)
饥馑时有能大出粟以赈者,或闻于朝廷加以官号,或请于上司给其冠带扁额以示酬劝。
2.6 优以冠带或旌以财帛(行418)
有公平廉能者则重赏之,或优以冠带,或旌以财帛,随其功之大小可也。
2.7 冠带荣身(行482)
纳银七十两者授正七品官,五十两者正八品,四十两者正九品,各散官,二十两者冠带荣身。
2.8 给与冠带(行486)
二百石以上给与冠带,五十石以上给与旌扁。
2.9 给与冠带散官(行530)
凡民愿纳谷者,或赐奖勅为义民,或充吏,或给冠带散官。
2.10 纳米免考冠带办事(行531)
纳米五十石免其考试,给与冠带办事……免其京考冠带办事,俱挨次选用。
2.11 照例给与冠带(行627)
输百石以上者,本道送匾书施仁二字,照例给与冠带;输至二百石以上者,准给冠带优礼。
2.12 锡之冠服(行376)
其有慕义好施至溢额者,或旌其庐,或锡之冠服,官司以礼优异,用示风励。
2.13 身都弁冕(行374)
即齐奴元雍身都弁冕,而何以卒不免也。
三、冠婚丧祭礼制(2条)
3.1 冠婚丧祭人道大端(行334)
冠婚丧祭人道大端,豫民不遵古礼,贫富之家婚丧逾分。
3.2 濯冠浣衣荆钗裙布(行350)
采冠婚丧祭四礼与今相宜者,着为四礼辑要……冠婚取其成礼,即濯冠浣衣、荆钗裙布可也;丧祭取其成礼,即庐居墓宿菜羹瓜祭可也。
四、纺织农桑与衣料(5条)
4.1 民间衣服率从贸易(行347)
中州沃壤半植木棉,乃棉花尽归商贩,民间衣服率从贸易。古语云:一妇不织或受之寒。
4.2 纺棉织布·我朱孔阳为公子裳(行347)
一妇每日纺棉三两,月可得布二匹,数月之织可供数口之用……诗曰:七月鸣鵙,八月载绩。又曰:我朱孔阳,为公子裳。
4.3 蚕丝与农桑(行346)
此地有桑椹必有桑树,有桑树必有蚕丝……桑多则蚕多,蚕多则丝多,丝多则利多……我朝劝课农桑,载在令甲。
4.4 布帛市谷(行460)
晋武帝时谷贱而布帛贵,立平籴法,用布帛市谷以为粮储。
4.5 储布帛丝麻(行464)
请推而广之诸道兼储布帛丝麻,诸道津渡置吏阅商贾钱。
4.6 农桑丝绢蠲免(行196)
该征今年夏麦农桑丝绢悉与蠲免……农桑丝绵绢匹户口食盐尽行蠲免。
五、服饰与民生(3条)
5.1 衣罗纨怀金玉饿死(行480)
东晋元兴之间三年大饥,至于临海永嘉,富室皆衣罗纨、怀金玉,闭门相守而饿死。以此言之,金玉何用哉。
5.2 衣宝玉而死(行482)
谷不积,民有衣宝玉而死者矣。故预备之计于民最急。
5.3 收买民间衣服器用(行426)
贫民多卖衣服器用以给食,而富民乘人之急,甚至损价十之九者,此时官府宜那移钱粮设人收买。
六、服饰杂见(4条)
6.1 易锦绣而素服(行215)
易锦绣而素服,屏车从而徒跣,蒲伏而终朝,长跪而百拜。
6.2 方巾野服芒履(行216)
方巾野服芒履徒步而遍诣士民之家,为之降其颜色,温其言辞。
6.3 手织巾布鞋袜(行211)
余城中一贫寡妇见去岁大风水知来岁必荒,手织巾布鞋袜及出室中什物,令其儿日日入市杂易大小豆麦。
6.4 挂红白衣裙驱蝗(行827)
农家多用长竿挂红白衣裙,群逐之,亦不下也。
6.5 被绣乘轩与逢掖(行378)
俨然而被绣矣而乘轩矣……其以视逢掖孰重轻焉。
注:被绣=穿绣花官服;逢掖=宽袖儒服(学者之服),《礼记·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