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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制浙闽文檄》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清·刘兆麒撰《总制浙闽文檄》TXT(康熙十一年刊) 提取时间:2026-04-19 方法:grep -n + 上下文审查,按词库关键词逐轮搜索


一、奢侈服饰与劝俭(卷一)

1.1 衣服鲜妍·首饰珠玑·绮縠(行147,劝谕节俭)

若宇室之华丽衣服之鲜妍,宴会之奢糜,游赏之无度,器用之奇伎淫巧,饮馔之暴殄精工,婚娶丧葬之家则越理犯分,断不肯称家有无,处吊馈遗之文则鬬胜比高,断不肯量入为出。且也妇人童稚无不首饰珠玑,甚之隶卒家奴皆得身被绮縠,所以富厚之室虽有赀财而不能久长积聚,中等之家勉强费用而必致耗散空虚,即使贫窭之子亦皆心痒眼热,不惮竭肱股之力,蹈邪辟之行,以冀逞快于一时……按查士民规制原有定式,去奢崇俭屡见条陈。

1.2 服食吉凶从俭(行148,续前)

嗣后务将从前奢侈陋习痛加省改,凡日用起居服食吉凶馈遗礼文一概俱从俭约,能惜福则自迓天庥,能省费则自然充裕。

1.3 一丝一缕禁强派(行75,禁约各衙门不许强派白取)

凡各衙门日用公私器具什物等项务须官给现银平价买办,不得以一丝一缕强派里民白取行户。


二、兵饷衣装与扣冒(卷一)

2.1 衣装弓矢·裘·布帛鞋靸(行135,禁将弁扣冐月饷)

惟是有限月饷衣装弓矢之整办,家口饔飧之赡养,皆取给焉。必湏按期关支分毫实得……古来良将军士未餐则巳不进食,军士寒冷则巳不御裘,所以敌忾倍加人争用命。

如起盖衙署修造船只……新任冬夏之案衣帏褥与夫假借制办旗帜火药销算使费等项名色,任意苛派而实克落入巳者。又有……有分散布帛鞋靸或凖折作银或计银扣取者。

2.2 身衣口食(行131,禁火耗私派)

诸凡室宇之美、妻妾之奉与身衣口食日用寻常之需俱当刻意简省,所谓俭可养廉是也。


三、布帛日常物资与行户禁约(卷一至卷五)

3.1 布帛菽粟·紬缎布疋(行139,禁白役工匠擅取货物)

惟是百工技艺统在四民之中,布帛菽粟皆属日用之物……需用米薪蔬菜紬缎布疋器皿等项……买办布帛米蔬器用等物悉依市价现银公平交易。

3.2 布帛食物强取(行689,再禁亏累行户)

凡日用布帛食物木植柴炭家伙器皿等项,阳遵不敢白取之名,阴行短价强买之实。

3.3 布帛米粮平买(行940,严禁见任官员亏累行户)

凡官府所需日用物件,无分布帛米粮柴炭心红纸札杂项一切动用等类,俱要现发纹银照依市价按数平买。

3.4 布帛柴炭平价现银(行964,严禁铺行当官之弊)

凡属日用饮食器具布帛等项无物不有承值,无日不取当官……务须恪遵功令,俱发现钱纹银照依市价公平买办。

3.5 布帛油麻禁透越(行969,禁约条款)

奸顽愚民只图微利不惜身家,往往私将米谷布帛油麻钉铁以及违禁货物偷贩济贼。

3.6 布帛米蔬(行496,劝谕守土之官)

如日用布帛米蔬必须现银平买。

3.7 负贩布帛(行520,严禁兵丁强夺强买)

凡遇负贩布帛禽鱼肩挑菓蔬食物拦街先取,名虽给价实不偿还。

3.8 布帛柴炭(行969,续禁约)

凡系日用食物布帛柴炭油烛心红纸札家伙什物等项务须平价现银巳赀买用。


四、蚕桑丝绵与织造(卷二至卷四)

4.1 丝绵柴炭勒索(行176,严禁汛拨兵丁滋扰)

无论米荳丝绵柴炭竹木以及载茧载桑载谷载粪各项舟船无不抽取无不勒索。

4.2 严禁强买茶丝(行697)

杭郡各邑乡村以及嘉湖等处一年所望首在蚕桑,其产茶地方亦惟芽茶是赖……凡需用丝绵芽茶等项俱于聚集贸易之处平价公买,不许借称官买名色擅向出产地方强买勒取。

4.3 织造衙门(行402,请除赔纳地粮)

至于织造衙门官役果否借住民房,今有无入官空房截缺衙门可令移住。


五、夏布棉花私税(卷二)

5.1 夏布棉花横抽(行366,禁抽蔗车布纸棉花私税)

至于夏布每疋抽银数分,纸每担抽银一钱,棉花每担抽银二三两。客商任其凌虐,官府莫敢谁何。


六、救火兵丁号衣制度(卷四)

6.1 号衣号帽蓝布盔衬(行635,练习救火兵丁)

每名各置号衣一件,背缝白布一块,上书"杭协营救火兵丁某人"字,须粗大明显。该协盗印一颗,头戴蓝布盔衬一□,如此分别以杜奸宄假冒滋害之弊。再置办火钩火索铙钩麻搭短梯锯子榔头之类。

一闻何处失火,即头戴号帽身穿号衣手持火具,该都司率领前往看风势所向相机拆救。

其置办火具号衣等项移会布政司动支本部院项下官银二十两给发该营,以免借名扣饷。


七、缎疋质当(卷四)

7.1 官机缎疋盗当(行818,严禁起赃诈害)

若使家仆盗迯及指称官机窃取缎疋质当者,此系自失觉察,更与盗赃不同,务须执票将银取赎,一概不许扎诈白取。


八、衣帽抢夺(卷一、卷六)

8.1 抢剥衣帽(行430,慎防火盗)

巡缉员役倘有借名巡察强夺行人财物抢剥衣帽者,许被害人赴按察司呈告审实从重究处。

8.2 抢剥衣帽(行1261,严拿抢夺奸徒)

晚遇徒步孤身抢剥衣帽,彼传此递呼号莫救。


九、服饰身份标志(卷一、卷五)

9.1 衣顶(行143,黾勉士习)

捏词诬讼,恃衣顶以修嫌,结社联盟重声援而骛外。

9.2 冠绅·绫剌(行1140,严禁地棍勾合游客)

本非冠绅甲第,居然冒游客之名,挟持绫剌书函,习惯作抽丰之事。

9.3 轩冕·衣冠(行830,摘禁粮弊)

是何异轩冕虎豸?良衣冠盗贼乎!言之殊可痛恨。


十、其他散见

10.1 衣鞋银(行771,僧人给银)

又募僧六人,每人年给盐菜衣鞋银七两二钱。

10.2 不织而衣(行176,严禁汛拨兵丁滋扰)

给之以钱粮授之以饷米,不耕而食不织而衣,自当仰体优养之思。

10.3 衣食充盈(行216,禁闽省营兵放债害人)

为人在世若能勤俭务本自然衣食充盈。

10.4 佩刀乘马(行99,禁营兵借放民债)

佩刀乘马辱詈盈门。

注:"佩刀"属佩带行为,刀本身为武器而非佩饰,但"佩"字描述了佩带方式。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