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服饰相关内容汇编
整理时间:2026-04-19 来源: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文件性质:政书——清代理藩院管理蒙藏回等藩部之行政法规汇编
一、服色制度(蒙古王公冠服等级)
1. 蒙古王以下服色准宗室例
顺治九年题准:蒙古王以下服色,悉照宗室王等之例,惟马缰不得用金黄紫色,特赐者准用。(L183)
2. 外藩王以下服色准内王例
顺治九年题准:外藩王以下服色,悉照内王以下定例。(L2163、L2675)
3. 冠服制度总纲
辨以章服,蒙古王以下冠服,准视在内王等之制,惟马缰非由特旨赏用者,不得用金黄紫色。(L3903)
4. 台吉冠服从其品级
王、贝勒、贝子、公冠服及长史、司仪长护卫之制,悉视宗藩。台吉冠服,各从其品。都统以下官校,视在内都统、副都统、参佐领、骁骑校,各杀一级。(L3539)
按: 此为全书服饰制度之总纲。清代蒙古王公冠服比照宗室王等,仅马缰色用为特权标志,非特旨不得用金黄紫。台吉按品级冠服,都统以下比内地低一级。
二、喇嘛服色制度
1. 喇嘛服色专条
顺治十二年题准:喇嘛格隆服用黄红色,非奉上赐,不许用五爪团龙。班第用黄帽、红衣。(L1489)
2. 康熙六年增定
康熙六年题准:喇嘛等许服金黄、明黄、大红等色,班第等许服大红色,其余不得擅服。曾蒙恩赏赐者,各色均准服用,违者,大喇嘛罚牲畜一九,班第以下鞭一百。(L1491)
按: 此为清代喇嘛服色之专门法规。格隆可服黄红二色但禁用五爪团龙(皇权象征),班第限黄帽红衣。康熙六年放宽至金黄、明黄、大红,但严禁越级——恩赏者方准通用各色。
三、赐服与赏赐衣物
1. 哨围赏赐衣服靴带
乾隆二年议准:圣祖仁皇帝每年施恩赏给哨围蒙古札萨克官兵,王、贝勒、贝子、公、札萨克台吉等,皆按爵秩,赏给衣服靴带、佩刀、弓矢、撒袋等物。(L361)
衣服刀矢等物,既难远携,应将领兵之王等三人,各赏玄蟒缎一匹、襕蟒缎一匹、大缎四匹。贝勒三人,贝子一人,公二人,各赏玄蟒缎或襕蟒缎一匹,大缎三匹。(L363)
2. 随围赏赐具体衣帽
康熙六十一年奏准:蒙古随围之多罗郡王四人,各赏纬帽一,绵龙缎袍一,妆缎褂一,镀金环佩带一副,毡靴、皮靴各一双,腰刀一,镶绿松石珊瑚撒袋一副,弓矢全。贝勒四人,贝子二人,公四人,各赏给纬帽、缎袍、缎褂、佩带、毡靴、皮靴如前,不给腰刀、撒袋、弓矢。(L1063)
乾隆六年奉旨:科尔沁土谢图亲王等十有五人,各加赏纬帽一顶,妆缎衣一袭,佩带靴靺各一事。(L1065)
3. 赏赐衣服折银
康熙五十五年谕:近来所赏蒙古衣帽、撒袋、腰刀、鞍辔、缎匹、茶、布等物,实为粗陋,嗣后如赏内札萨克、喀尔喀,照定价略减,折银赏给。如赏归化城、西藏、厄鲁特、鄂罗斯,著内务府武备院制造赏给。(L1057)
4. 喀尔喀贝勒初次进贡赏赐
康熙三十年奏准:喀尔喀贝勒初次进贡,应赏给备漆鞍马一匹,银茶盆一具,狐皮蟒袍一袭,薰貂帽一,镀金鞋带佩小刀手帕荷包一副,靴袜各一双,缎十有五,布百有五十。(L1727)
5. 泽卜尊丹巴胡图克图赏赐
泽卜尊丹巴胡图克图本身来朝进贡,赏给雕鞍一,备漆鞍马一,重五十两银茶筒一,茶盆一,黄蟒缎貂皮袍褂一袭,黄里貂皮端罩一件,黄蟒袍一件,靴、袜各一双,缎五十,布四百。随来之台吉、喇嘛、格苏尔班第等,各赏给羊皮、蟒缎、缘领袖缎袍一件、缎二、布二十。(L1785)
6. 喀尔喀投诚人赏赐
顺治十年题准:喀尔喀投诚人,封亲王、郡王、公者,赏裘帽带靴、盔甲、弓箭、鞍马、缎布、皮张、银器有差。(L2471)
顺治十八年题准:逃来喀尔喀人,遣还时,按时给与衣帽靴袜等物,冬时添给狢皮,无马者给马一匹。(L2475)
7. 追杀逃人赏赐衣物
康熙十六年题准:卡伦佐领,赏给蟒缎缘领缎袍一件,缎三匹,布二十匹。骁骑校赏给妆缎缘领袍一件,缎二匹,布十有五匹。(L625)
按: 赐服是清代笼络蒙古王公的重要手段。赏赐衣物体系完整:蟒袍、貂皮端罩、纬帽、靴袜、缎匹等,按爵秩分级。乾隆朝由实物赏赐改为折银,反映制度简化趋势。
四、蟒袍补服与朝仪
1. 科尔沁来京迎送用蟒袍补服
顺治初年定:科尔沁三亲王一贝勒及公主等来京,奏除内亲王以下,及公侯伯内大臣侍卫及一品官,均蟒袍补服,出郊迎接。(L905)
2. 泽卜尊丹巴来朝蟒袍补服郊迎
泽卜尊丹巴胡图克图来朝进贡,照科尔沁土谢图亲王例,到京日,内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内大臣以下、一品官以上,咸蟒袍补服,设茶于城外郊迎;回时,亦照此例郊饯。(L1781)
按: 蟒袍补服为迎接蒙古最高贵族的礼服要求,规格等同宗室亲王。
五、番僧喇嘛衣袭赏赐
1. 西宁诸寺番僧衣赏
西宁瞿昙寺等国师、禅师,赏给纻丝衣各一袭,靴袜各一双,班第僧徒红布衣各一袭,靴袜各一双。(L1803)
西纳演教寺国师赏纻丝衣一袭,红缎袈裟一件,缎四。(L1805)
2. 河州端严寺
端严、弘化等寺番僧,每名赏给纻丝衣一袭,采缎表里各一,靴袜各一双。(L1807)
3. 庄浪卫红山堡
都纲赏金黄丝衣一袭,袈裟一袭,班第等红布夹衣各一袭。(L1809)
4. 圆觉等寺番僧
赏班首番僧头目红缎夹衣一袭,袈裟一件,裙一条,靴袜各一双。小番僧红布夹衣各一袭,靴袜各一双。(L1813)
5. 达赖喇嘛来使赏金黄蟒袍
加赐班陈额尔德尼来使,金黄蟒袍一,重三十两银茶筒一,缎一,毛青布六十二。(L1421)
按: 番僧赏赐衣物分三等:国师级纻丝衣+袈裟,班第红布衣,喇嘛特殊赏金黄蟒袍。
六、服饰禁约
1. 禁穿蒙古旧式帽服
长出暖帽之缨遮耳帽、剪沿毡帽,自腋下结束之编练垂,不准穿用,违者论罚。(L3927)
按: 此禁令针对蒙古旧式帽服,系清代推行满洲服制于蒙古的具体措施。遮耳帽、剪沿毡帽为蒙古传统帽式,编练垂为蒙古传统束带方式,均被禁止。
七、仪仗制度
1. 蒙古王公仪仗
亲王仪仗,用销金红伞二,纛二,旗枪十。郡王仪仗,用销金伞一,纛一,旗枪八。贝勒仪仗,用红伞一,纛一,旗枪六。贝子仪仗,用红伞一,旗枪六。镇国公、辅国公仪仗,同贝子。(L183)
八、俸缎制度
1. 俸缎等次
固伦公主,俸缎三十。和硕公主,俸缎十有二。郡主,俸缎十。科尔沁三亲王,俸缎四十。其余亲王俸缎二十五。郡王俸缎二十有五。贝勒,俸缎十有三。贝子,俸缎十。镇国公俸缎九。辅国公,俸缎七。札萨克台吉、塔布囊,俸缎四。(L1071-1077)
汇总表
| 类别 | 条目数 | 关键词 |
|---|---|---|
| 服色制度 | 4 | 服色、冠服、章服、马缰 |
| 喇嘛服色 | 2 | 格隆、班第、黄帽、红衣、五爪团龙 |
| 赐服赏衣 | 7 | 蟒袍、貂皮端罩、纬帽、靴袜、裘帽 |
| 蟒袍补服 | 2 | 蟒袍补服、郊迎 |
| 番僧衣赏 | 5 | 纻丝衣、袈裟、红布衣、金黄蟒袍 |
| 服饰禁约 | 1 | 遮耳帽、剪沿毡帽、编练垂 |
| 仪仗 | 1 | 伞、纛、旗枪 |
| 俸缎 | 1 | 俸缎 |
核心思想提炼:
- 冠服比照宗室:蒙古王公服色冠服悉照宗室之制,惟马缰色用为特权标志
- 喇嘛服色专管:黄红色系为喇嘛特权色,五爪团龙严禁非赐不得用
- 赐服笼络藩部:蟒袍、貂皮端罩、纬帽、缎匹为赏赐核心物,按爵分级
- 禁革蒙古旧俗:遮耳帽、剪沿毡帽、编练垂等蒙古传统服饰被明令禁止
- 折银简化趋势:康熙末至乾隆朝,实物赏赐逐步改为折银
对抗式学术审查
审查一:是否存在过度解读?
本书为行政法规汇编,服饰条款均为硬性制度规定,非文学描写,不存在隐喻或象征解读空间。每条均系明文法令,提取忠实于原文。
审查二:误命中是否已排除?
- "带"字大量命中但多为"带领""带往"义,已排除;仅保留"靴带""佩带""鞋带"等服饰语境用例
- "服"字大量命中多为"服属""服从"义,已排除;仅保留"服色""冠服""服用"等服饰语境
- "冠"字"冠诸旗之首"为"居首"义,已排除
- "领"字大量命中为"领催""管领"义,已排除;仅保留"缘领""领袖"等衣领义
- "环"字"镀金环佩带"为首饰配件,保留
- "纹"字无独立服饰语境命中
审查三:是否有遗漏?
本书以行政法规为主,服饰内容集中于服色等级、赐服赏赐、喇嘛服色、禁约四端,不涉及民间日常服饰。经全词库三轮检索,核心服饰信息已尽收录。
审查四:蟒缎/蟒袍是否为"蟒衣"制度?
书中"蟒缎""蟒袍"均为赏赐物名,属赐服范畴,非明代蟒衣制度(文武官赐蟒)的延续。清代蒙古王公蟒袍为品级应得,非特赐。
审查五:喇嘛服色制度的价值
此为清代喇嘛服色之罕见专条立法,学界较少关注。格隆/班第服色分等、五爪团龙禁令、恩赏通色等细节,为研究清代藏传佛教僧侣等级与服色制度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