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愤录·军戎丧葬与特殊服饰辑录
原著:宋·辛弃疾
辑录原则:从《窃愤录》中筛选与军戎甲兵、丧葬礼服、胡族特殊服饰等相关的有效服饰片段,依原文行号引用,关键词加粗,附简要考释。
条目一(行15)
数日间,有虏人数辈尽白衣,以布缠头,且白帝曰:"金国皇帝已归天矣。"命左右及市民并二帝并以白布缠头,且云:"二月十八日归天,立太子完颜褎为君,即位改元天眷,有赦到此,汝亦得少缓。"
考释:白衣、白布缠头为金国丧服。金太宗死后,举国以白衣白布为丧服标识,"白布缠头"为胡族丧礼头饰,与汉族以白布缠头致丧有相通之处。此条为金国丧服制度的直接记录,白衣白布为北方民族通行丧服。
条目二(行27)
时兵部侍郎司马朴与奉使朱弁在燕山闻之,共议制服,弁欲先请,朴曰:"为臣子闻君父之丧,当致其哀,尚何请?请而不许,奈何?"遂服斩衰,朝夕哭,为文以祭。
考释:斩衰为古代最重丧服,以粗麻布制成,不缝边(斩),服期三年。司马朴与朱弁在金国为宋徽宗服斩衰,"制服"即制作丧服。此条为宋代士大夫在异国坚持华夏丧服制度的典型事例,斩衰作为五服中最重者,其坚持具有强烈的政治忠诚意味。
条目三(行23)
亦有巫者彩服画冠,振铃击鼓,于前罗列器皿布地……有小儿三人自梁上栋中循柱而下,弓矢在手,跳跃笑语,皆毳衣跣足,近视之,并有三口,取器中血,举而饮之。
考释:彩服画冠为胡族巫者的祭祀服饰,以彩色衣裳与绘画冠帽为特征。毳衣为以兽毛织成之衣,跣足即赤脚,二者组合为北方民族的原始祭祀服饰。此条记录了金国北方地区的巫觋服饰与祭祀仪轨,彩服画冠与毳衣跣足反映了胡汉服饰在宗教场合的差异。
条目四(行7)
自赵后之死,上皇因拘系日急,又虑朝夕不测,乃绞衣成索,经梁柱间欲自尽。少帝觉而持下,泣曰:"不可如此,且臣子不孝无道,致君父至此。"
考释:绞衣成索即撕拧衣料拧成绳索,为宋徽宗在囚禁中自尽的应急方式。此条反映被俘帝王衣料虽匮乏却仍可拧绞成索,衣物在此兼具生活用品与自尽工具的双重功能。
条目五(行10)
帝与太上皇因火势甚,手拆其窗,窗拆,身亦有伤,衣服皆焦,二帝相谓曰:"初见火起时,言愿死于火中。"
考释:衣服皆焦为火灾中衣物被焚的记录。二帝在五国城遭火灾,衣物尽毁,此后衣被更无着落。此条以"衣服皆焦"呈现被俘者衣物供给的极度脆弱性。
条目六(行19)
时众人皆失鞋履,帝及太上皇为瓦砾所伤,血流趾间,苦楚不能行步,坐于小坡石上,日已晡矣,方上早食。
考释:鞋履为足衣,在流徙途中众人皆失鞋履,帝及太上皇赤足行于瓦砾之上,脚伤严重。此条以鞋履的缺失呈现被俘帝王流徙途中衣不蔽体的惨状,鞋履作为基本足服在此成为生存困境的象征。
条目七(行50)
移时,帝于壁隙中遥见韦妃同一官长潜行,从傍有一人抱三四岁小儿,皆胡服,每呼韦妃为阿母,于是帝知韦妃已为盖天大王妻也。
考释:胡服即金国女真族服饰,与汉族衣冠体制迥异。韦妃着胡服、小儿亦着胡服,标志其已被金人同化。胡服在此为民族身份转换的标识,韦妃着胡服意味着从宋室后妃变为金人妻室的身份蜕变。
条目八(行58)
贞元三年,金主完颜亮令诸将修治甲兵,有南伐之意……每见亮常戒之曰:"毋事兵甲南伐。"
考释:甲兵即铠甲与兵器,为军戎装备核心。完颜亮修治甲兵准备南伐,其母以"兵,凶器也"谏止。甲兵在此为军事行动的服制标志,修甲兵即备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