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天子传·服色制度
书名:《穆天子传》
作者:(晋)郭璞 注 (明)范钦 订
辑录原则:以5轮grep-n搜索核心服饰词、服色制度词、纺织材质词、军戎丧葬词、补充词,经sed提取上下文后筛选与服色制度直接相关之条目。本书为先秦古文献,服饰信息极为丰富,涉及冕服、佩玉、束帛、贝带等制度,是研究周代服制之重要材料。
条目一
行号:7
原文:天子命吉日戊午,天子大服冕□,□带、□□、夹佩、奉璧,南面立于寒下。
考释:此为周穆王祭河宗时之大礼服。"冕"即冠冕,为天子最高等级首服,□处当为冕旒之数或冠名。"带"为腰带,□处当为带之材质或装饰名。"夹佩"即左右两佩,周制天子左右各佩玉,称"夹佩"。此为《穆天子传》中最为完整的冕服记载,与《周礼·司服》所载"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相合,为研究先秦天子祭服之关键史料。
条目二
行号:7
原文:河宗伯夭逆天子燕然之山,劳用束帛加璧,先白□。
考释:"束帛"即捆束之丝帛,为古代聘问、劳赐之重要礼物。按周制,束帛为五匹丝帛折叠成束,用于诸侯朝觐、聘问之礼。"加璧"即帛上置璧,为最高规格之贽见礼。此条反映先秦丝帛作为礼制信物之重要地位,帛与璧并列为外交礼仪核心物品。
条目三
行号:7
原文:天子嘉之,赐以左佩玉华也。乃再拜顿首。
考释:"佩"即玉佩,周代贵族佩玉有严格制度。"左佩"为左侧之佩玉,"玉华"当为佩玉之名或形容玉质华美。按先秦制度,天子赐佩为极高之荣宠,受赐者须再拜顿首以谢。佩玉制度为周代服制之核心内容,与《礼记·玉藻》所载"古之君子必佩玉"相印证。
条目四
行号:11
原文:天子乃□之人□吾,黄金之环三五,朱带、贝饰三十,工布之四。□吾乃膜拜而受。
考释:"环"即金环,为首饰或佩饰。"朱带"即红色腰带,红色在先秦为尊贵之色。"贝饰"即以贝壳制成之装饰品,上古时期贝壳为珍贵货币与装饰物,贝饰是身份之标志。此条反映周天子赏赐臣属之服装饰物组合——金环、朱带、贝饰,为研究先秦赏赐制度与服色等级之重要材料。
条目五
行号:11
原文:天子乃赐赤乌之人□其墨乘四,黄金四十镒,贝带五十,珠三百裹。
考释:"贝带"即以贝壳装饰之腰带,为先秦北方与西域民族常见饰物,亦为周天子赐予外族首领之重要礼品。贝带在《穆天子传》中多次出现(又见14、17行等),为周代外交赏赐之标准配置,与黄金、珠玉并列,可见其在服制中之地位。
条目六
行号:14
原文:乃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毋,好献锦组百纯,●组三百纯。
考释:"白圭"即白色玉圭,"玄璧"即黑色玉璧,圭璧为天子朝见之礼器。"锦组"即织锦丝带,"百纯"为计量单位(一纯为一匹)。此为穆天子见西王母时之礼制行为——左手执白圭、右手执玄璧为朝觐之仪,献锦组为邦交之礼。锦组为丝织品,属高档纺织物,作为国礼赠送,反映先秦丝织品之外交价值。
条目七
行号:17
原文:天子使重●之民,铸以成器于黑水之上。器服物佩好无疆。
考释:"器服物佩"即礼器、服装、物品、佩饰之总称,涵盖先秦贵族用品之四大类别。此条表明周天子所蓄服物之丰富,"服"与"佩"并列,反映了先秦服制中服装与佩饰之密切关系。
条目八
行号:21
原文:祭父以天子命辞曰:"去兹羔,用玉帛见。"许男不敢辞,还取束帛加璧。
考释:"玉帛"即玉器与丝帛,为古代诸侯朝觐天子之标准礼物。"束帛加璧"同前条,为最高规格之聘问礼。此条反映先秦诸侯以玉帛为贽见天子之制度,帛(丝织品)与玉并列为礼制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