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朝事小纪》服饰辑录——纺织材质与工艺

原著:(清)王朝 撰

辑录原则:以"纺织材质词"及"补充词"检索原文,筛选与纺织材质、织物工艺相关之有效片段,依行号引录,关键词加粗,附考释。本书纪明末甲申之变前后朝野事迹,纺织服饰内容散见各条,涉及刺绣、织锦、纱罗等工艺。


一、刺绣工艺

行16:"临行赴熹庙梓宫前,出一黄袱包,上绣龙纹,内包数指甲龀齿,焚化痛哭而去。"

考释:绣龙纹即在黄袱包上以丝线绣出龙形纹样。明代龙纹为皇家专用图案,五爪龙纹限于帝后使用,四爪蟒纹为高官许可。客氏以乳母身份拥有绣龙纹之物,本身即为僭制。黄袱包为包裹御用物品之专用织物,其上绣龙纹为宫廷刺绣工艺之代表。

行27:"五六年间,宫眷每绣兽头于鞋上,以辟不祥,呼为猫头鞋,识者谓猫'旄'也,兵象也。"

考释:绣兽头于鞋上为宫廷女红刺绣工艺之一种,以丝线在鞋面绣出兽头(猫头)图案。猫头鞋为崇祯五六年间宫眷流行之鞋式,以绣工装饰兼具辟邪功能。"猫"通"旄",旄为军旗上牦牛尾饰,故"兵象也"——此鞋饰被视为兵乱之征兆。此条兼具纺织工艺与服饰谶纬双重价值。


二、织锦与纱罗

行47:"公主赠一锦袍,密戒云:'前来皇亲以上下行礼进膳,颇生疑衅,可他去,勿再至。'"

考释:锦为经纬提花之高级丝织物,明代织锦工艺发达,以南京云锦、苏州宋锦为著。公主以锦袍赠太子,锦袍为贵重织物制成之袍服,既体现织物本身之价值,亦暗示太子流亡中尚有一定物质条件。锦袍在明代服饰等级中属中上层织物,非平民可得。

行29:"每日暮,各宫门挂红纱灯二,圣驾临幸某宫,则宫门之灯先卸。"

考释:纱为轻薄透光之丝织物,红纱灯以红色纱罗蒙罩灯骨,为宫廷夜间照明兼信号之用。红纱为明代常见织物,宫廷用纱多出自内织染局。此处红纱灯虽非服饰,然纱罗工艺与服饰用纱同源,可资参考。

行47:"太子言:城陷之日,独出匿东厂门……潜至东华门外投腐店,店中市夫心知为避难人,贷予以敝衣,代之司爟。"

考释:敝衣即破旧粗布衣裳,为平民日常穿着。太子逃匿时换穿敝衣以掩身份,从锦衣玉食骤降为粗布敝衣,织物之粗精即身份之降升。此条虽非直接描写纺织工艺,然"敝衣"与太子平日宫廷织锦服饰之对比,折射出织物材质与社会等级之密切关联。


三、其他织物记载

行16:"客氏盛服衬妆,乘锦玉辇……纱灯角灯,红烛黄炬,亮子数千,黎明如耀白昼。"

考释:纱灯为纱罗蒙制之灯笼,锦玉辇以织锦装饰之玉制辇车。客氏出行所用纱灯、锦辇等物,均为高级丝织品之应用,体现晚明宫廷织造之盛。纱灯为实用织物,与服饰用纱工艺相通。

行16:"步赴浣衣局笞死,焚尸扬灰。"

考释:浣衣局为明代内廷二十四衙门之一,专司洗涤宫廷衣物。浣衣局本身即宫廷织物养护机构,虽非织造单位,然其存在说明明代宫廷对丝织品洗涤保养有专门制度。客氏被处死于浣衣局,亦有贬辱之意——由盛服衬妆降至浣衣局受刑,服饰地位之跌落极具象征意义。


以上为《甲申朝事小纪》中纺织材质与工艺相关之全部有效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