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战事记》服饰辑录——服饰制度与服色
原著:(清)池仲祜 撰
辑录原则:以"核心服饰词""服色制度词""纺织材质词""军戎丧葬词""补充词"五轮grep检索原文,筛选与服饰制度、服色品级相关之有效片段,依行号引录,关键词加粗,附考释。本书专纪清光绪甲申中法马江之战,属近代海军战史,服饰内容极少,仅存零星品阶标识。
一、品阶服色
行10:"从宽革去三品卿衔,仍交部议处,以示薄惩。"
考释:张佩纶原以翰林院侍讲学士会办福建海疆事务,加三品卿衔。三品卿衔关乎服制,清代三品官服色用貂褂、补服绣孔雀,朝帽顶珠用蓝宝石。革去卿衔即褫夺其对应服色资格,为清代常见惩处方式。
行10:"大学士左宗棠着授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
考释:钦差大臣为临时差遣,然其服饰仪制按原品级行使。左宗棠时任大学士,按清制应着仙鹤补服、红顶朝帽,仪仗按一品规格。此条虽未明言服饰,然品阶本身即服色制度之体现。
行10:"已革游击张成身充轮船营务……张成着定为斩监候,秋后处决。"
考释:"已革游击"指已褫夺游击武职。清代游击为从三品武官,补服绣豹,战时着甲胄。革职即褫夺其武职服色资格,降为白衣。
二、军服标识
行10:"法舰御炮则有铁甲,冲锋则有雷艇……我船均无之——炮多旧式前膛,又无护身铁板。"
考释:此处"铁甲""铁板"指军舰装甲防护,非个人甲胄。然其对比法军铁甲舰与我军木质无甲舰,折射出晚清军备落后之状。法军铁甲舰兵员配有制式军服,而我军舰员服饰记载阙如。
行10:"于时张佩纶登山观战,见军已败绩,跣而走,匿于彭田。"
考释:"跣"即赤足,脱鞋奔逃,为极度狼狈之态。古代礼仪中跣足为失礼,战时跣走更显慌乱无措。张佩纶身为会办大臣,跣足逃窜,与其品阶服色形成强烈反差。
本书为近代海军战纪,服饰内容稀少,以上为全部可辑录之有效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