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荟记·服色制度辑录
原书:《玉堂荟记》,明·杨士聪撰
辑录原则:从原书中grep检索服色制度相关关键词(服色、舆服、章服、赐服、品色、冠服、冠带、朝服、补服、蟒衣、金带、银带、犀带、鱼袋、玉带等),筛选涉及明代官服等级制度、品色带制、冠服礼仪之有效片段,按行号排列,关键词加粗,附简要考释。
条目一(行80)
原文:中贵有玉犀带而无金银花素之制,其玉犀亦非品级所宜得也。祖制极于四品,安有玉犀?但因贵幸而赏之,虽玉犀非玉犀也。累朝相沿,已为定制。今上辛巳创为定品,乃自花金以至光银等带皆有之。又为定补服,斗牛飞鱼而下,以各色异兽分品,或云御制有歌,未之闻也。是真以为官矣。每朝时,牵马一人,系光金带;马杌一人,系光银带;余谓宁可滥用玉犀,未可滥用金银。此预政之渐,识者惧焉。
考释:此条详记明崇祯间宦官带制僭越之弊。祖制玉犀带限四品以上,然中贵僭用;辛巳年(1641)始定品级带制,又定补服禽兽分品,斗牛、飞鱼等异兽补子按品级区分。光金带、光银带本非宦官所宜系,用以赏赐牵马、执杌之人,实为预政之渐。
条目二(行100)
原文:古学士有朱衣吏双引单引之制,今代无之。惟讲读以上,例用红鞍笼,司业讲读单,引赞善以上。双引,是亦古学士遗制也。
考释:朱衣吏引路为唐宋学士旧制,明代虽废朱衣吏,然以红鞍笼为讲读以上官之仪制,双引、单引区分品级,犹存古意。
条目三(行268)
原文:户部员外涂有祜,四川人,厨役为妻扑杀,埋宅中。后居者发得其尸,转相推究,于是有祜冠带闲住,妻追敕命也。
考释:"冠带闲住"为明代处分术语,保留冠带(官员服制)而令闲居不住职,系较轻之处分方式。
条目四(行359)
原文:乃有封王妃者,冠服或二三摃,新例又多并差,一府而有二三王妃,则冠服多至八九摃矣。其人夫仍是十二名,往往自雇脚嬴駄之,蹩躄道涂间,大为亵体。夫臣子奉差,即自雇脚力,非过也。冠服乃朝廷之法物,颁降藩王,典礼何等隆重,而下同商贩,动辄靡赀,此甚非所以重帝命也。
考释:册封王妃所用冠服为朝廷法物,由朝廷颁降藩王,须专人运送。此条反映明末驿递裁减后,册封冠服运输困难,冠服法物与商贩货物等同之窘况。
条目五(行361)
原文:周藩郡王多至七十余府,将军不下千余,每遇散给禄粮,塞路盈衢,无非玉带,而欲抚按司府而下,一一拜之,有是理乎?
考释:宗藩将军例赐玉带,周藩将军多达千余人,皆服玉带,此条反映明宗藩冠服制度之滥——玉带本为高品级官员所佩,然宗室繁衍,将军皆得服之,品级意义荡然无存。
条目六(行385)
原文:其人既经保举,即于里中具冠带,张盖乘舆,其儿妇偶有小过,其人怒甚曰:吾今已为官,当行官法,集亲族杖儿妇于庭。
考释:童生经保举即具冠带、张盖乘舆,冠带在此象征官身份。此条反映明末保举之滥,未授实职者已俨然以官自居。
条目七(行387)
原文:其人既贡至监,但考一二优次,便以科道自居,移寓制衣,俨然候除之官。
考释:"制衣"即制备候补官服,副榜充贡者未经正式选官已制备官服,可见当时士子急于入仕之心态及服制之轻。
条目八(行518)
原文:御史杨新期,颇着清素,历资多年,不得迁升,所用冠服,皆二十年以前者。每朝内衣袖大,外衣袖小,塞满其中,拥肿外见。上望见,深厌之,以为无才也。
考释:此条极有趣味,反映明末官服形制变化——袖制由大变小,旧冠服袖大而新制袖小,内外不称,造成臃肿。杨新期二十年不换冠服,既见其清素,亦见服制风尚之变迁。崇祯帝以服饰不整而厌之,可见君王对臣工仪表之重视。
条目九(行538)
原文:丙子元旦,余具朝服出,至大街,马惊不可制,一役持冠带前行,为马冲倒,碎践之,亦使人取易。
考释:元旦具朝服出行,役人持冠带先行,冠带与朝服分置,此为明代官员出行之仪制惯例。冠带被践碎须更换,可见朝服冠带之严肃性。
条目十(行596)
原文:乐陵宋侍郎盘,以古道自居,余初第,谒语之,甚久,大率戒以俭约为事业功名之本,如衣服一节,须用一件方作一件,未用不必预作。
考释:宋盘告诫新科进士衣服须俭约,"用一件方作一件"反映明末士大夫服饰渐趋奢靡之风,前辈以俭约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