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材质与服饰工艺
书名:《燕京岁时记》
作者:清 富察敦崇
辑录原则:从原书中以grep检索纺织材质词(丝、帛、绢、绸、缎、锦、绫、罗、纱、葛、麻、棉、布、缂丝、织、绣、染、纩、絮)及服饰工艺相关词,筛选涉及纺织品材质、织造工艺、服饰装饰技法之有效片段,按条目辑录,附考释。
条目一:冠帔与绣幰
- 行号:12
- 原文:至初六日,则王妃贵主以及各宦室等冠帔往来,互相道贺。新嫁女子亦于是日归宁。春日融和,春泥滑氵达,香车绣宪,塞巷填衢。
- 考释:"冠帔"指命妇之冠与霞帔,为品级妇女之正式礼服,霞帔以丝织品制成,上施绣纹。"绣幰"即绣花车帷,以丝帛绣制。此条反映初六日贵族妇女出行之盛装,以及丝绣工艺在车服中的应用。
条目二:灯彩以纱绢为之
- 行号:23
- 原文:各色灯彩多以纱绢玻璃及明角等为之,并绘画古今故事,以资玩赏。
- 考释:灯节花灯以纱绢为主要材质。纱为轻透丝织品,绢为细密生丝织物,均为传统丝织工艺之重要品类。纱绢制灯为京城灯节特色,兼用绘画装饰,体现了丝织品在民俗器物中的广泛应用。
条目三:灯市料丝与纱灯
- 行号:24
- 原文:谨按,《日下旧闻考》:灯则有烧珠、料丝、纱、明角、麦秸、通草等。
- 考释:"料丝"为玻璃丝,乃明代兴起之制灯新材;"纱"即丝纱。此条列举了前明灯市各种灯彩材质,其中丝织品类占重要地位,反映明代丝织工艺之发达及其在节庆器物中的应用。
条目四:绫罗衣服与庙市百货
- 行号:49
- 原文:开庙之日,百货云集,凡珠玉、绫罗、衣服、饮食、古玩、字画、花鸟、虫鱼以及寻常日用之物,星卜、杂技之流,无所不有。
- 考释:"绫罗"为丝织品之上品,绫为斜纹织物,罗为透孔丝织品。东西庙市中绫罗衣服列于百货之首,可见丝织品为京城商业之大宗,亦反映清代丝织业之繁荣。
条目五:绫绢花与纸花
- 行号:55-56
- 原文:所谓花市者,乃妇女插戴之纸花,非时花也。花有通草、绫绢、绰枝、摔头之类,颇能混真。又《余氏辨林》云:"京师孟春之月,儿女多剪彩为花或草虫之类插首,曰闹嚷嚷,即古所谓闹装也。是即绫绢花之滥觞欤!"
- 考释:花市所售妇女头饰以绫绢花为代表,即以绫、绢等丝织品仿真花制成。《余氏辨林》追溯绫绢花至古人"剪彩为花"之俗,认为此即绫绢花之起源。此条为研究丝织品在头饰工艺中的应用提供了重要线索。
条目六:道士帽与鸽哨
- 行号:56
- 原文:盖京师多好蓄鸽,种类极繁,其寻常者有点子、玉翅、凤头白、两头乌、小灰、皂儿、紫酱、雪花、银尾子、四块玉、喜鹊花、跟头花、脖子、道士帽、倒插儿等名色。
- 考释:"道士帽"为鸽种之名,以其冠羽形似道士之巾帽而得名。虽非直接记载服饰,但间接反映了道士巾帽在京城民间认知中之形象化特征,说明道冠为常见服饰符号。
条目七:羽帽乌纱与耍猴
- 行号:60
- 原文:耍猴儿者,木箱之内藏有羽帽乌纱,猴手自启箱,戴而坐之,俨如官之排衙。古称沐猴而冠,殆指此也。
- 考释:"羽帽乌纱"为戏曲中官员帽饰之代称:羽帽即插有翎羽之冠,乌纱即乌纱帽。猴戏道具仿制品官冠服,从侧面印证了乌纱帽在民间作为官员身份标志之深刻认知。
条目八:凉帽暖帽换季与玉簪金簪
- 行号:89
- 原文:每至三月,换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届时由礼部奏请。大约在二十日前后者居多。换戴凉帽时,妇女皆换玉簪,换戴暖帽时,妇女皆换金簪。
- 考释:此为清代冠服制度中季节性更替之重要规定。凉帽为竹丝或藤编之夏帽,暖帽为皮毛之冬帽,由礼部统一奏请更换时间。妇女随换帽而更换簪饰材质:玉簪配夏帽(凉润),金簪配冬帽(贵重),反映了服饰与首饰材质之季节性搭配。
条目九:彩丝系虎与绫罗小虎
- 行号:127-128
- 原文:每至端阳,闺阁中之巧者,用绫罗制成小虎及粽子、壶卢、樱桃、桑椹之类,以彩线穿之,悬于钗头,或系于小儿之背。古诗云:"玉燕钗头艾虎轻。"即此意也。
- 考释:端阳节以绫罗缝制小虎等饰物,以彩线穿系悬于钗头,是丝织工艺与首饰佩戴之结合。"玉燕钗头艾虎轻"诗句将玉燕钗与艾虎并提,说明此俗由来已久。绫罗小虎兼有丝织工艺与节令民俗双重价值。
条目十:赐葛纱
- 行号:132-133
- 原文:◎赐葛。内廷王公大臣至端阳时,皆得恩赐葛纱及画扇。
- 考释:"赐葛"为清廷夏季赏赐制度,端阳时赐葛纱给内廷大臣。葛为葛藤纤维织成之夏布,纱为轻薄丝织品,均为夏季凉爽之材。此条反映清制赏赐服饰材质与季节之对应关系。
条目十一:万丝帽与黄葛纱袍
- 行号:177-178
- 原文:◎换葛纱。每至六月,自暑伏日起至处暑日止,百官皆服万丝帽、黄葛纱袍。
- 考释:此条与第89条换戴凉帽、第133条赐葛纱相呼应,构成完整的夏季冠服更替制度。"万丝帽"为细竹丝编织之凉帽,"黄葛纱袍"为葛与纱混织之夏袍,黄色为帝王专用之色,此处当指淡黄。三处记载互证,说明葛纱为清代官服夏装之核心材质。
条目十二:金元宫中穿补子
- 行号:197
- 原文:谨按,《日下旧闻考》:金元宫中于七月七日穿鹊桥补子,上元日穿灯景补子,端阳日穿壶卢补子。盖亦点缀节景之意。
- 考释:"补子"为缝于衣服胸背之织绣装饰,此处指金元宫中按节令更换不同图案之补子:七夕穿鹊桥补子,上元穿灯景补子,端阳穿壶卢补子。此条为研究金元宫廷织绣工艺与节令服饰之重要史料,说明补子不仅用于品级标识,亦用于节令装饰。
条目十三:寒衣与纸衣
- 行号:253-254
- 原文:十月初一日,乃都人祭扫之候,俗谓之送寒衣。又《帝京景物略》:十月朔,纸坊剪纸五色作男女衣,长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识其姓字行辈,如寄家书然,家家修具,夜奠而焚之其门,曰送寒衣。今则以包袱代之,有寒衣之名,无寒衣之实矣。
- 考释:送寒衣为十月朔重要民俗,本以五色纸剪制男女衣衫形状焚化给亡者御寒。此俗折射出"衣"在生者与亡者之间之精神纽带意义。作者指出清代已以包袱代纸衣,说明民俗之流变。
条目十四:粗布与火浣布
- 行号:257
- 原文:按,《析津志》:西山化石根名之曰不灰木,以之为粗布及器皿,不畏火,今西山有之。此条所记未尽得实。以之为器皿则可,以之为粗布则从未之见。或即火浣布之讹。
- 考释:"不灰木"即石棉,《析津志》载可织为粗布,作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可能是"火浣布"传说之讹传。此条涉及古代矿物纤维纺织之认知,为研究非常规纺织材质之珍贵资料。
条目十五:染指甲
- 行号:163-164
- 原文:◎染指甲。凤仙花即透骨草,又名指甲草。五月花开之候,闺阁儿女取而捣之,以染指甲,鲜红透骨,经年乃消。
- 考释:以凤仙花染指甲为传统染艺之一种,虽非丝织品染色,但属天然植物染色工艺之范畴。"透骨"形容染料渗透力强,经年不消。此条反映民间染艺之实践经验与审美趣味。
条目十六:抖晾衣服
- 行号:166
- 原文:京师于六月六日抖晾衣服书籍,谓可不生虫蠹。
- 考释:六月六晾晒衣服书籍为全国通行之俗,与丝织品、皮裘等贵重衣物之养护直接相关。夏季潮湿,丝织品易生虫蛀,晾晒为传统养护手段。此条间接反映丝织衣物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