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斋日记·服饰考据类辑录
作者:恽毓鼎
辑录原则:从《澄斋日记》中辑录涉及经典服饰考据、古制辨析、服色名物训诂等服饰考据类条目,依原文摘引,关键词加粗,附简要考释。所引均标注行号,可据原文复核。
一、《尚书·顾命》服制考
行456:因悟黼裳、蚁裳、彤裳皆逾年即位之仪。即位上承祖统,不得复顾私亲,故君臣皆吉服从事。迨礼毕趋出,王乃释冕复服新裳,经文一"反"字甚明。蔡传苏氏所讥,毋乃未审。
考释:此条为《顾命》服制之精审考据。作者认为黼裳、蚁裳、彤裳为逾年即位之仪,君臣吉服从事,礼毕王释冕复服新裳,经文"反"字即"返"义,返回更服。驳蔡传、苏氏之讥为未审经义。此说以经文内证为据,条理清晰。
行473:阅《东原集》第二卷毕。此卷皆记宫室冕服之制,必先将注疏看得大概,方能知其精核也。
考释:戴震《东原集》第二卷专论宫室冕服之制,作者强调须先通注疏方能理解其精核,反映清代汉学考据服制之方法。
二、《金縢》冠弁服制考
行570:国君十二而冠,王亦宜然。弁乃冠者之服,当武王崩时,成王年方十岁,次年救乱,又次年克殷……王年十一,其时未冠,安得爵弁以临事乎?
考释:此条为《金縢》服制之重要考辨。作者以成王年龄推算,论证"爵弁临事"之非:成王未冠不应服弁。以此反驳马、郑诸家因天变迎公在克殷之前之说,认为克殷时成王已十二岁,已冠,方合爵弁临事之制。以服制考据佐证经义年代,为清代经学考据之典型方法。
三、行縢钉鞋考
行536:行幐钉鞋(上幸梁州,李昇、郭曙、令狐建皆着行幐钉鞋,更控上马)。胡注:幐当作縢,行縢以邪幅缠足膊肠(今俗名腿肚子)。
行537:《诗·采菽》"邪幅在下",传云:幅,偪也,所以自偪束也。笺云:邪幅如今行縢也。偪束其胫,自足至膝。正义曰:邪缠于足,谓之邪幅。余因悟古者履内有袜,袜内又有行縢,故君臣燕礼有脱袜之仪。《左传》褚师声子袜而登席,盖以有足疾不便行縢,第着外袜,故有脱之将殼之言,而卫侯怒其失礼也。今西洋妇人以帛缠膝下,尚有行縢之意。又按:古人外朝只解履,至燕朝乃并解袜。《左传》杜注,古者臣见君□袜云云,尚未辨析。胡又注,钉鞋以皮为之,外施油蜡,底着铁钉。按此物与今无异,其制殆即始于唐时。
考释:此二条为行縢、钉鞋之系统考据,极有学术价值。作者引《诗经》《左传》《通鉴》胡注,层层推论:①邪幅=行縢,缠胫自足至膝;②古人足衣层次:履→袜→行縢,三级穿着;③燕礼脱袜之仪因行縢不便脱,褚师声子有足疾不便行縢,故仅穿外袜登席致失礼;④外朝解履、燕朝解袜,为二级脱衣礼制;⑤西洋妇人帛缠膝下犹存行縢古意;⑥钉鞋以皮制加油蜡铁钉,与近代无异,推断其制始于唐。此条贯通经史、中外对比,堪称日记中最详尽之服饰考据。
四、《丧服》制度考
行308-309:同议阿领丧服,杨子荣谓:祖在,孙不得称承重……宜服斩衰三年,而讣上则只称齐衰期服孙……余谓承重者,承宗嗣之重者也。祖在,则所谓宗嗣之重尚在祖身,孙而遽称之,是忘祖也……余谓宜援齐衰五月曾孙、齐衰三月元孙之例,称斩衰三年孙,斯于情理名实俱符合矣。
考释:此条为丧服承重之专门讨论。涉及斩衰、齐衰之等级区别,承重孙之身份认定,祖在孙是否可称承重等问题。作者主张"服斩衰而称斩衰三年孙",使名实相符,兼顾情理。
行468:韦縚又奏:《丧服》:舅缌麻三月;从母、外祖父母皆小功五月。外祖至尊,同于从母之服;姨舅一等,服则轻重有殊云云。按此等处古圣制礼当自有精意,须细思之。
考释:引《通鉴》载唐代韦縚奏议丧服等级,外祖父母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舅仅缌麻三月,轻重不等。作者认为古圣制礼自有精意,须细思。
行543:看《经韵楼集》卷三,论丧服多得礼意辨,舅祖宜称太舅,见《后汉书》不得有祖之称,舅非同姓不得称父,姑非异姓不得称母,足正世俗之谬。
考释:段玉裁《经韵楼集》论丧服礼制,辨正亲属称谓之谬,作者深以为然。
五、《诗经》服饰名物考
行619:《卫风》之《缁衣》,《齐风》之《鸡鸣》,《秦风》之"同袍同泽",其中未尝无正声,是又不可不知也。
考释:驳顾炎武《日知录》分诗为入乐不入乐之说,举《缁衣》《同袍》等含服饰名物之诗篇为证,认为其中未尝无正声。《缁衣》为郑风,缁衣为黑色朝服;《同袍》出秦风《无衣》,袍为战袍,泽为内衣。
六、冠字与且字考
行541:《坊记》"其死曰孟子卒"注云:"孟子,盖其且字。"《公羊》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注云:"札者,冠且字也。"……愚又按古者有姓、氏、族、字、且字、谥之分……必五十而后以伯仲,故下一字所以承藉伯仲也。言伯某仲某是称其字,单言某甫,是称其且字。
考释:考"且字"之制,与冠礼相关。冠而后字,五十而后以伯仲,伯仲下之字为承藉,单称某甫则为且字。此条虽论名字之制,实与冠礼服制相通,冠为成年之礼,字为冠后之称。
七、释衰服冕考
行5291:"监国服斩衰于柩前即位。百官缟素。既而御衮冕受册,百官吉服称贺。"胡注引徐无党曰:"释衰服冕,可以见其情诈。"余按:受册为吉礼,自应暂御吉服,俟礼毕乃反丧服。其礼昉于周康王。我皇上去年十一月初九日升太和殿即位受贺,上暂服朝服,百官亦朝服行礼,礼毕仍服缟素,正合礼意。明宗之为此,不悖于礼,徐氏乃讥其诈,直是不知礼耳。
考释:驳徐无党"释衰服冕为诈"之说,以周康王即位之礼为证,认为受册为吉礼暂御吉服合于礼制,礼毕反丧服。以清代宣统即位(先丧服后朝服再缟素)为实证,论证释衰服冕之礼意。贯通三代至清末之服制演变,为有据之考辨。
八、端罩与貂褂辨
行3239:凡内廷花衣俱应著补褂,不穿貂褂。若朝服之貂褂,名端罩,而非貂褂。其制,对襟处用带结,而不用钮扣;两腋下,有两孔,以出忠孝带。乃礼服也。
考释:此条为端罩与貂褂之精确辨析。端罩为朝服之貂褂,与普通貂褂不同:①对襟用带结不用钮扣;②两腋下有孔出忠孝带。此制为清礼之重要细节,日记所记可补服制史之阙。
九、蟒袍补褂之制变迁
行2193:起居注官蟒袍补褂(检蒋氏《香案集》系貂褂,不知何时改服补褂)。(〔眉〕集载:旧制执事官皆朝服,今亦只服蟒袍补褂。)
考释:考起居注官侍班服制之变迁:旧制朝服→后改蟒袍貂褂→再改蟒袍补褂。作者以蒋氏《香案集》为据,考证服制沿革。
行3898:起居注官咸集,蟒袍貂褂以从……向系蟒袍貂褂,今改服天青褂蓝袍(不挂珠)。
考释:进记注之服制变迁:原蟒袍貂褂,后改天青褂蓝袍不挂珠,为丧期减杀之制。
十、钉鞋制考
行536-537:钉鞋以皮为之,外施油蜡,底着铁钉。按此物与今无异,其制殆即始于唐时。
考释:考证钉鞋之制始于唐代,以《通鉴》胡注为据。钉鞋以皮制加油蜡铁钉,与近代钉鞋形制相同。
十一、履袜脱衣礼制考
行537:余因悟古者履内有袜,袜内又有行縢,故君臣燕礼有脱袜之仪……古人外朝只解履,至燕朝乃并解袜。
考释:以《左传》《诗经》为据,推论古人足衣三级制(履→袜→行縢)及脱衣礼制之二级结构(外朝解履、燕朝解袜),为礼制考据之精见。
十二、其他服制考据
行1095:谢钟英于三国舆地甚精。
考释:舆地虽非服饰,然舆服制度相连,舆地考据可为服制研究提供地理背景。
行4357:西北风拂面,两耳冻痛欲脱。御香沾衣,久而不散,经暖尤香。
考释:记祭祀时御香沾衣久久不散,衣沾香气为宫廷祭祀之特殊体验,亦可为古代衣物吸香之实物旁证。
行5269:恭送冠服乘舆焚化。
考释:大丧冠服焚化为丧礼之制,冠服为亡者衣冠,乘舆焚化示以器物随葬。
行5182-5183:冠服出景运门,应由中门……冠服出时,诸臣应跪送……福晋及王公夫人各捧冠服出,诸臣跪送随诣燎所。
考释:大丧冠服出焚之礼制:冠服出中门,诸臣跪送,至燎所焚化。此为清宫丧礼之实录,可补礼志之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