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琉球纪录集辑·民俗服饰与器用
辑录者
清 张学礼、王士祯、徐葆光、赵文楷、李鼎元、黄景福 等撰
辑录原则
从《清代琉球纪录集辑》全文中,以"裙、裤、襦、袂、襟、领袖、裾、裆、襕、蔽膝、簪、钗、钿、环、钏、丧服、常服、便服、蓑衣、道袍、僧衣、袈裟"等民俗服饰词为线索,经5轮grep -n搜索定位、sed提取上下文,筛选与琉球民间服饰、妇女服饰、丧葬服饰、首饰佩饰、舞蹈服饰直接相关的有效片段。每条标注行号,关键词加粗,附简要考释。严禁编造,均可grep验证。
一、民间日常服饰
行40 衣服敞袖长袍,腰系全幅锦缎长丈余,两旁插扇子、烟袋、小刀之类;足穿无根皮鞋。冠以纸为胎,紬布裹之,分贵贱。
考释:张学礼记琉球人衣服为敞袖长袍,腰系锦缎,足穿无根皮鞋,冠以纸胎紬布裹之,为清初琉球服饰概貌。
行235 凡官员外衣,长过身;大带束之腰间,提起三、四寸:令宽博,以便怀纳诸物——纸夹、烟袋皆自贮胸次,以时取用。大僚、幼童,无不皆尔。贱役执事,则反结其袖于脊上。幼童,衣袖胁下令穿露三、四寸许;年长,薙顶中发,即缝属之。僧衣,两胁下皆穿;其他皆连衽,无隙漏处。
考释:官员外衣长过身,大带束腰以便怀纳杂物。贱役反结袖于背上,幼童衣袖胁下穿露,僧衣两胁下皆穿,其他连衽无缝。
行245 衣皆宽博无后,交衽。袖大二、三尺,长不过手指。右襟未作缺势,无衣带;多以蕉布、蕉葛为之,綦文间釆。男女衣皆同呼之曰"衾"。
考释:琉球衣制宽博交衽、无后缝,袖大二三尺而短不及指,右襟无缺势,无衣带,男女同呼"衾"。
行782 小邦衣制,皆宽博交衽,袖广二尺,口皆不缉;特短袂,以便作事。襟率无钮,总名衾。男束大带,长丈六尺、宽四寸以为度;围腰四、五转,而收其垂于两胁间。烟包、纸袋、小刀、梳篾之属皆怀之……其胁下不缝者,惟幼童及僧衣为然。僧别有短衣如背心,谓之"断俗":此其概也。
考释:李鼎元询衣制,得知襟无钮、袖口不缉、短袂便事。僧衣另有短衣"断俗"如背心,为袈裟遗制之变体。
行236 女人外衣,与男无别。襟皆无带,名之曰衾;披身上,左右手曳襟以行。前「使录」云:『男妇皆无里衣』。今贵官里衣,亦有如中国者。贵家衣襟上,即本色紬纱作鳞比五层状。男衣无是比,甲背后下垂处或作燕尾形。
考释:女衣与男无别,襟无带,披身曳襟而行。贵家衣襟上以紬纱作鳞比五层装饰,男衣无此,甲背后下垂处或作燕尾形。
行793 女衣既无钮、无带,又不束腰;而国俗男女皆无裤,势须以手曳襟。襟较男衣长,叠襟下为两层,风不得开。因悟髻必偏堕者,以手既曳襟,须空其顶以戴物。
考释:李鼎元详察女衣无钮无带不束腰,男女皆无裤,须以手曳襟而行。女襟较男衣长,叠为两层防风开。髻偏堕为便于顶物。
行947 "旧录":『男女无裤』;"志略"已云:『男妇皆无中衣』;今间有之。"潘录"亦云:『古无襦裤,今皆有之』;则无裤,非近日风俗可知。
考释:黄景福考辨"男女无裤"之说,认为古无襦裤而今有之,李鼎元所记"男女皆无裤"或仍沿旧说未深考。
行42 穿大领衣,色尚白;有时以手扯裳,有时以衣覆脑若兜衣之状。
考释:琉球妇女穿大领白衣,以手扯裳或以衣覆脑如兜衣之状,为日常着衣方式。
行339 土妓行市中,暑月衣襟上亦用红绢缘于领掖间,以此识别。
考释:土妓以红绢缘领掖间为标识,与良家妇女区别。
行522 侏禽衣红绢,倚市更无惭(妓皆衣红以自别,土名"侏禽"——犹言倾城也)!
考释:妓女衣红绢自别,土名"侏禽",与行339互证。
行957 琉球妇女为市……俱衣大袖褐衫,内无小衣,赤足。发盘髻,与男无异;惟簪别之:男以铜、银,女以龟甲耳。
考释:姚文栋译述琉球妇女市中服饰:大袖褐衫、内无小衣、赤足,男女以簪材区分——男铜银,女龟甲。
行834 球阳地暖,所携长襟、长褂、皮衣皆无用;即过冬,中毛羊皮已足。
考释:李鼎元记琉球气候温暖,中国长襟长褂皮衣无用,冬仅中毛羊皮足矣。
二、簪钗首饰
行243 短髻簪,长三、四寸许;已冠,去顶中发者簪之。花头圆柱,亦有方柱、六棱柱。金最贵、金头银柱次之,银又次之;铜为下。
考释:短髻簪长三四寸,花头圆柱、方柱、六棱柱等形制,以金、金头银柱、银、铜分四等贵贱。
行244 长簪,长尺余;妇人、幼童大髻者簪之;亦以金、银三品分贵贱。民家女簪,皆以玳瑁。
考释:长簪长尺余,妇人幼童大髻者用之,民家女以玳瑁制簪。
行337 妇女,小民家簪用玳瑁,长尺许;倒插髻中,翘额上。髻甚松,前后偏堕;疑即所谓"倭堕髻"也。不穿耳,闻国中大家女亦然。无脂粉、无首饰,珠翠俱废不用。
考释:民妇玳瑁长簪倒插髻中翘额上,髻松偏堕疑为"倭堕髻"。不穿耳、无脂粉首饰、珠翠俱废,为琉球妇女朴素之风。
行42 发长四、五尺,头梳一髻,光如油、黑如墨;不修眉鬓,不带钗环、手饰,不施脂粉。
考释:张学礼记琉球妇女发长四五尺梳髻,不修眉鬓、不带钗环手饰、不施脂粉。
行40 百姓见官长经过,男女皆去簪、脱屐,俯伏道旁。
考释:百姓见官长须去簪脱屐俯伏,以示敬畏,簪为日常必佩之物。
行761 国人取其甲以为长簪。沿海皆有之……球人不知贵,以为贱品——崑山之旁,以玉抵鹊。
考释:玳瑁甲制簪,琉球沿海皆有,但国人不知贵,以为贱品。
行291 前明琉球人,不薙发,惟不用网巾。万历中,册使谢行人杰……携网巾数百事,至无可售;谢使迟册封礼久不行,云本国既服中华冠带,册封日如陪臣有一不网巾者,册事不举;琉人竞市一空。
考释:明万历间册使谢杰以"网巾"强售琉球,以册封礼为要挟,反映冠带服饰与文化输出之关系。入清后琉球人始薙顶发。
三、丧葬服饰
行287 通国平民死,葬皆用棺椁。官宦有力之家,仪物仿家礼,有详略。会葬者,衣白蕉衫。
考释:琉球丧礼会葬者衣白蕉衫,以白色蕉布为丧服,仿中国家礼。
行289 女墓前,挂棕叶片扇、白巾;男墓前,白布笠,立杖,草履、木屐。
考释:墓前祭品男女有别:女墓挂棕叶片扇白巾,男墓立白布笠、杖、草履木屐,为丧祭服饰遗俗。
四、舞蹈宴乐服饰
行85 小童——可十三、四岁四人,着朱色袜、五色长衣——无带,开襟摇曳,头戴黑皮笠,朱缨索曼长垂胸前……又有四小童宫妆……五色衣,项上带五色花索一围长垂膝下……次有小童三人……戴珠翠花满头,着宫裙、五色锦半臂……次幼童四人,短朱绿五色宫衣,长裙间彩……次有武士六人,着黑白相间綦纹大袖短衣,金篐束额作平顶僧帽式……又有小童二人,五色衣,执金球……
考释:中秋宴舞蹈服饰丰富多彩:笠舞(五色长衣+黑皮笠)、花索舞(五色衣+花索)、篮舞(宫裙+五色锦半臂)、拍舞(五色宫衣+长裙)、武舞(綦纹大袖短衣+金箍束额)、球舞(五色衣+金球)。此为琉球宫廷舞蹈服饰之最详记录。
行44 幼童百余人,皆贵戚子弟……一童子挽双髻,杖挂葫芦……一童子,生成背驼、眼细,戴篛笠、穿锦服……内穿锦衣、外白绫,半臂绣菊花。
考释:重阳宴童子服饰:篛笠锦服、锦衣外白绫半臂绣菊花,与中秋宴可互参。
行86 先有一披发头陀,执白木杆,引五色衣小童——花抹额、各色蕉比甲,腰中各插菊花一枝……各色红绿杂衣郎二十人……彩衣小童二,执小点鼓……彩衣小童四人……
考释:天孙太平歌舞服饰:五色衣+花抹额+蕉比甲+菊花,为琉球大型歌舞之群舞服饰。
五、僧道服饰
行292 国中惟三种人,皆薙发如僧……衣外多着短褂一领,比大衣略短二、三尺许,黑色。
考释:医官、王宫执茶役、司灌园三种人薙发如僧,衣外着黑色短褂。
行782 僧别有短衣如背心,谓之"断俗":此其概也……殆即袈裟之遗制稍异焉。
考释:僧衣另有短衣"断俗"如背心,李鼎元疑为袈裟遗制之变体。
六、红毛人服饰
行33 其人面白发黄、眼绿鼻高,戴黑圆帽、执红棍者为尊。官穿红哆罗呢,从员穿青绿;高底木屐,前高后低。
考释:张学礼记红毛(荷兰)人服饰:黑圆帽、红哆罗呢官服、青绿从员服、高底木屐,为中西服饰交汇之旁证。
七、薙发与冠礼
行291 至本朝,始薙顶发。自国王以下,皆遵时制留外发一围,绾小髻于顶之正中;首里与久米人,皆无异。
考释:入清后琉球人始薙顶发,留外发一围绾小髻于顶之正中,首里与久米人无异。明时首里人髻偏、久米人髻中之分已消。
行934 国中孩童,三、四岁即留发;十五岁,始将顶发削去,惟留四余(未薙时,髻上插长簪八、九寸许,如妇人状;冠则易梅花短簪一、耳挖一)。
考释:孩童三四岁留发,十五岁薙顶发。未薙前插长簪八九寸如妇人,冠礼后易梅花短簪及耳挖,为琉球冠礼服饰之重要记载。
行40 男至二十成立,娶妻之后,将顶发削去,惟留四余;挽一髻于前额右旁,簪小如意。
考释:张学礼记男子二十成婚后削顶发留四余,挽髻前额右旁簪小如意,与行934"十五岁薙发"互异,当为古今风俗变化。
八、妇女手背刺青
行42 女子自幼即刺黑点于指上,年年加刺。至十二、三岁出嫁时,竟成梅花;至衰老,手背皆黑矣。
考释:女子自幼刺黑点于指,至出嫁时成梅花纹,衰老则手背全黑,为琉球女性身体装饰之独特风俗。
行337 女子年十五,即鍼刺,以墨涂之,岁岁增加;官户皆然。闻先国王曾欲变革……遂至今仍之。
考释:女子十五岁开始针刺墨涂,官户皆然。先王曾欲革除此俗未果,遂沿袭至清代。
行733 女子皆鲸手背、指节为饰,甚者全黑,少者间作梅花斑。
考释:李鼎元亲见女子手背刺青,少者梅花斑、甚者全黑。"鲸"即"黥"之异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