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厅筑城案卷》服饰史料辑考·卷二:建筑工程用纺织材料

书名:淡水厅筑城案卷
作者:佚名(清代淡水厅公文汇编,主要涉及道光六年至十四年间淡水厅筑城事)
辑录原则:凡涉纺织材质(黄麻、纸巾、绸等)用于建筑工程之相关条目,逐一摘出,标注原书行号,附简要考释。


一、黄麻——筑城架料之纺织用材

1. 东门城楼用黄麻(行502)

一、东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两四钱七分一厘。

考释:"黄麻"为椴树科黄麻属植物之韧皮纤维,自古为重要纺织原料,亦广泛用于建筑绑扎、绳索制作。此处黄麻用于东门城楼之搭架工程,作为绑扎搭架之绳材,与稻草、锯糠等同列"小样"辅料。此条反映了清代台湾建筑工程中纺织材料之实际用途——黄麻并非用于服饰,而作为建筑辅料消耗。其所费银两虽仅十两余,却是城楼搭建不可或缺之物资。


2. 西门城楼用黄麻(行746)

一、西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一两二钱二分。

考释:西门城楼黄麻用银十一两二钱二分,略多于东门,当与西门城楼工程规模或搭架难度有关。四门城楼黄麻用银均在十两至十一两余之间,用量相对稳定,说明黄麻作为标准建筑辅料在清代城工中有定额化使用之趋势。


3. 南门城楼用黄麻(行990)

一、南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一两五钱。

考释:南门城楼黄麻用银十一两五钱,为四门中最高。此条与东、西、北三门城楼之工料清单格式一致,黄麻均列为搭架车料之附属耗材。


4. 北门城楼用黄麻(行1194)

一、北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料等项,共银一十两零二分四厘。

考释:北门城楼黄麻用银十两零二分四厘,为四门中最低。值得注意的是,此条将"和泥灰"与"纸巾"连写为"和泥纸巾",与东、西、南三门分列"和泥灰、纸巾"略有差异,可能为书写省并。四门城楼黄麻用银总计约四十三两三钱,占全部城工费用(十五万余两)之极微比例,然其作为纺织材料在建筑中的应用实例,颇具史料价值。


二、纸巾——和泥灰之纺织辅助用材

5. 东门城楼用纸巾(行502)

一、东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两四钱七分一厘。

考释:"纸巾"此处并非今人所理解之生活用纸,而是指以纸浆或碎纸制成之纤维材料,掺入泥灰中用以增强灰浆之韧性和粘合力。此为传统建筑工艺之一,将纸纤维作为灰泥之掺合料,与黄麻、稻草并列,均为纤维类建材。从服饰史角度观之,纸巾之制作与造纸术同源,而造纸术又与纺织术(特别是麻、帛之处理)密切相关,体现了纺织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延伸应用。


6. 西门城楼用纸巾(行746)

一、西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一两二钱二分。

考释:与东门格式一致,纸巾作为和泥灰之辅料使用。纸巾与黄麻、稻草同列,三者皆为纤维类材料,反映了清代建筑灰浆配方中纤维增强之技术传统。


7. 南门城楼用纸巾(行990)

一、南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灰、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样等项,共银一十一两五钱。

考释:南门纸巾用银含于总计十一两五钱之"小样"项目中,与黄麻、稻草合并计费,未单独列项,说明纸巾用量不大但不可或缺。


8. 北门城楼用纸巾(行1194)

一、北门城楼,计用搭架车料、黄麻及和泥纸巾、稻草、锯糠一切小料等项,共银一十两零二分四厘。

考释:此条"和泥纸巾"连写,与前三分列不同。纸巾作为建筑用纤维材料,四门城楼均有使用,体现了清代台湾城工中对纤维增强灰浆技术的普遍运用。从纺织史视角看,纸巾之应用实为纺织纤维在非服饰领域之技术转移。


三、绸——典故中之丝织品意象

9. 彻桑绸牖(行8)

此曲突徙薪,倡斯谋者或致蹈杞人之笑;而彻桑牖,兴斯役者奚至来宋晰之讥也!

考释:"彻桑绸牖"用典出《诗经·豳风·鸱鸮》"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意为趁天未阴雨,取桑树根皮缠缚门窗。"绸"本义为缠缚、紧密缠绕,后引申为丝织品之名(绸缎)。此处"绸"取缠缚之义,并非指丝织品实物,但该典故本身以桑皮(纺织原料)喻防备之材,与纺织文化渊源颇深。案卷引用此典,意在说明筑城之举犹如绸缪牖户,防患于未然。从服饰史料角度,此条虽非直接记载丝织品之使用,却反映了"绸"字从动词(缠缚)到名词(丝织品)之语义演变,及纺织文化在古典文献中的隐喻功能。


本卷共辑录建筑工程用纺织材料相关条目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