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巢杂识》服饰史料·卷一:官服制度

书名:榆巢杂识
作者:赵慎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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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服补服制度

1. 朝服(第1193行)

国制:亲、郡王,世子、长子乃服五爪团龙补及五爪龙缎满翠四团龙服。贝勒、贝子服四爪团龙补及蟒缎妆缎服。国公服四爪蟒补。将军以下,按品级服麒麟、狮、豹、虎补,余同贝子。公主如亲王,郡主以下,各以次差。四团列于胸、背、两肩,以五色丝间二色金组织成文。衣下边际,缀以五色绿须龙,有三爪、五爪,以赐臣下,例剔去一爪服之。

按语:此条为全书最核心之官服制度记载。详列亲王至将军各等级补服纹样(五爪龙→四爪龙→蟒→麒麟/狮/豹/虎),兼及四团龙位置(胸、背、两肩)、织法(五色丝间二色金),以及赐服减爪之制(五爪龙赐臣下须剔去一爪,作四爪服之),对清代服制研究极具价值。


2. 补服与领袖袍(第1317行)

每岁经筵进讲,例春、秋仲月举行……是日讲官及侍班官并补服,惟讲官加服领袖袍。

按语:经筵日讲官及侍班官均着补服,讲官另加服领袖袍,可见经筵场合的服饰等级区分。


3. 居家帽顶之制(第1277行)

雍正五年冬十月,增王公及大小官员居家帽顶之制。

按语:居家帽顶制度于雍正五年增定,说明官员即使居私第,帽顶亦须依品级佩戴,服制无处不在。


4. 束带定制(第1011行)

束带定制:天潢黄色,觉罗红色,八旗满洲蓝色。汉人自公卿以下青、蓝不拘,惟带板按品级。有嵌宝石之玉,以及金银、玳瑁、明羊角、乌角之类。闻国初带板,用左右二块,系以汗巾、刀觽等类。后增前后二块,取其饰观。今单用腹前一块,带不垂下。或有左右二块,嵌宝石,镀金银,随人可用,不复别等威矣。

按语:此条极详。束带颜色分宗室等级:天潢(宗室)黄色、觉罗红色、满洲蓝色、汉人青蓝不拘。带板材质按品级(玉→金→银→玳瑁→明羊角→乌角)。兼记带板形制演变:国初左右二块→增前后四块→今单用腹前一块。末句"不复别等威矣"暗含对制度弛坏的批评。


5. 东珠冠顶(第1417行)

东珠,出混同江及乌拉、宁古塔诸河中。匀圆莹白,大可半寸,小者亦如菽颗。王公等冠顶饰之,以多少分等秩。凡采珠者,乃打牲乌拉包衣下食粮人户,合数人为一起,谓之"珠轩"。以四月乘舟往,至八月回,各以所得珠纳之于官,如供赋然。

按语:东珠为清代王公冠顶专用饰物,"以多少分等秩"即冠顶东珠数量标志等级。采珠制度亦详:打牲乌拉包衣人户、珠轩编组、四月至八月采珠期、纳珠如赋。


二、顶戴与花翎

6. 赐头品顶戴(第21行)

回疆平,加太子少保。及张格尔就擒,赐头品顶戴。

按语:卢坤以平定回疆功获赐头品顶戴,为军功赐顶之实例。


7. 赐花翎(第17行)

扈随木兰,校射,赐花翎。

按语:卢坤扈从木兰秋狝校射获赐花翎,属行围赐翎之例。


8. 赐双眼花翎(第25行)

捷闻,赐双眼花翎,世袭一等轻车都尉。

按语:平赵金龙乱后赐双眼花翎,为军功赐翎之高等级者。


9. 夺宫衔、花翎并复之(第29行)

疏闻,诏嘉奖,先夺宫衔、花翎并复之。

按语:卢坤先被夺花翎后复之,可见花翎亦可作为惩处对象,属夺翎、复翎之实例。


10. 花翎黄褂(第1385行)

汉文职大臣由鼎甲出身者,无赏花翎、黄褂之例。乾隆四十一年,征剿金川功成,大学士于敏中蒙恩赏赍,并与诸功臣绘像紫光阁中,异数也。

按语:鼎甲出身汉文职大臣原无赏花翎、黄褂之例,于敏中因金川军功破例获赏,为制度突破之重要案例。


11. 闲散宗室给顶戴(第1451行)

我朝宗室繁衍,向来闲散者例无顶戴。乾隆壬寅冬,谕将王、贝勒、贝子、公之子嗣,俱照蒙古王、公、台吉之例,分别给与顶戴。其余闲散,一概给四品顶戴。癸卯新正,锡宴颁赐,凡二千人。

按语:闲散宗室原无顶戴,乾隆四十七年始给四品顶戴,凡二千人,为宗室待遇扩展之重要制度变更。


12. 内监赏给顶戴不过四品(第1453行)

即所置宫殿总管,首领诸职,赏给顶戴,不过至四品而止,但执门禁、洒扫之役,皆统于内务府。

按语:内监赏顶戴以四品为上限,与闲散宗室四品顶戴恰同,然一为限制,一为恩赐,意味迥异。


13. 赐双眼孔雀翎、红宝石顶、四团龙补(第1447行)

黄庭桂……以叙平定准噶尔功,予世职,晋三等忠勤伯,赐双眼孔雀翎,红宝石顶,四团龙补。

按语:黄庭桂集双眼孔雀翎、红宝石顶、四团龙补于一身,为清代功臣最高服饰荣宠之典型。


三、官服穿着实例

14. 赐二品服(第143行)

孙致弥,字恺似,嘉定人,康熙中被荐,以太学生赐二品服,出使朝鲜采诗。

按语:太学生破格赐二品服出使外国,为特赐服制之案例。


15. 污公服(第913行)

成自外行香回,突有人持污泥掷舆中,污公服。成怒,拿至案下。

按语:知县行香着公服,被掷泥污损,可见公服为官员在公场合必穿之服。


16. 服朝服迎驾(第1439行)

文端力疾服朝服,令其子扶掖拜户外。

按语:朱轼病笃仍力疾服朝服迎驾,可见朝服为最隆重之官服,病中亦不可失礼。


17. 免冠叩首(第221行)

文成免冠叩首,奏云:"臣非进士出身,不与文衡,宪皇帝曾有旨,不敢自臣破例"。

按语:免冠叩首为清代臣工辞谢之礼,冠与身份等级密切相关。


四、丧服与礼服

18. 丧葬循礼(第257行)

又谕:"居丧毋得嫁娶,自齿朝之士,下逮门内有生监者,三年之丧,终丧不得嫁娶,违者夺爵褫服。"

按语:三年丧服期间不得嫁娶,违者夺爵褫服,可见丧服制度与爵位、服色之直接关联。


19. 过继者服丧(第377行)

内外大小各言出继为人后者,遇本身父母亡故,概令回籍治丧一年,服满赴补。

按语:出继者回籍治丧一年,服满方可赴补,丧服与官职任用直接挂钩。


20. 公服亲往谢教(第995行)

先生公服亲往谢教。

按语:褚筠心以主考之尊着公服亲往谢本房考官,公服用于正式场合之敬意表达。


审核校验表

序号 原文行号 关键词 可核验
1 1193 朝服、五爪团龙补、蟒缎
2 1317 补服、领袖袍
3 1277 居家帽顶
4 1011 束带、带板、天潢黄色
5 1417 东珠、冠顶
6 21 赐头品顶戴
7 17 赐花翎
8 25 双眼花翎
9 29 夺花翎、复之
10 1385 花翎黄褂、鼎甲
11 1451 闲散宗室、四品顶戴
12 1453 内监、顶戴四品
13 1447 双眼孔雀翎、红宝石顶、四团龙补
14 143 赐二品服
15 913 污公服
16 1439 服朝服
17 221 免冠叩首
18 257 夺爵褫服
19 377 服丧、服满
20 995 公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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