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典备征》服饰原文提取
以下带行号提取,关键词以加粗标注
行241(冠服异数——标题)
◎冠服异数
行242(冠服制度——补服龙纹/帽顶)
本朝冠服制度,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入八分公,均戴红宝石帽顶。又亲王补服绣五爪金龙四团,前后正龙、两肩行龙;郡王则绣五爪行龙四团。康熙以来,凡大臣中之著有大勋者,亦特加赏赐,以示优异。
行244(赐四团龙补服者名录)
按赐四团龙补服者:孙思克(康熙三十五年)、施世骠(康熙六十年)、隆科多、年羹尧(均雍正二年)、高其位(雍正二年)、李卫(乾隆二年)。
行246(赐红宝石顶及四团龙补服者名录)
赐红宝石顶及四团龙补服者:傅恒(乾隆十四年)、班第、萨喇尔(均乾隆二十年)、策楞(乾隆二十一年)、兆惠(乾隆二十三年)、黄廷桂(乾隆二十三年)、明瑞(乾隆三十三年)、阿桂(乾隆四十年及四十一年)、福康安、海兰察(均乾隆五十二年)、长龄(道光八年)。
行248(三眼花翎制度)
又定例,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及固伦额驸准戴三眼花翎。乾隆以来,大臣中亦有特赏者,然勋戚如傅文忠,当时尚不敢戴用,是以受赐者尤稀。按二百年来膺是赏者,惟傅恒(乾隆三十四年)、福康安(乾隆六十年)、和琳(嘉庆元年)、长龄(道光八年)、禧恩(道光十二年)、李鸿章(光绪二十年)、徐桐(光绪二十五年)等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