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总结 日志 原文

《宋州从政录》服饰原文提取

说明

以下为7轮关键词检索中确认与服饰相关的原文片段,关键词以加粗标注。该书服饰内容极少,仅3处有效匹配。


第113行 —— 衣冠

按夏邑县周为宋地、秦置县、属砀郡、西汉为下邑、三国时为巳吾县、明始改今名……若邑之人物、则汉有平当、三国有典韦、北魏有李彦、宋有李惟清、明有陈世恩、陈升、梁鼎贤、诸贤彰羙于前、宜其衣冠秀髦、遗泽之有由来也、

关键词衣冠

语境说明:夏邑县人物志末总结,"衣冠"代指士绅文人阶层,谓先贤辈出故衣冠秀美。此为文学用语,非服饰制度描述。


第233行 —— 穿戴/衣物

一甲中除开酒饭店家歇宿过客、暂时经行外、其余往来亲友、人所共知、若遇面生可疑之人、并非本乡本里、四邻甲耆、查其何处人民、骑坐何畜带何行李、因何相交、来此何干或系白莲道友、或系窝访通家、或系赌博相识、或系盗贼合伙、务要细心盘问、如踪迹可疑、即便密细报官、本甲之人、向本寒素、忽尔钱米丰盈、抑或穿戴物件、非其家所应有、及骤添牲畜、捆载大包衣物他往者、四邻甲耆、均须查问来历、如盘系赃物、即行夺获、会同乡集耆、禀送有司、审讯施行、倘觉察不严、及无故而搜诈者、四邻甲耆、一体重究、

关键词穿戴衣物

语境说明:保甲稽查条规中,以"穿戴物件"和"衣物"作为识别可疑赃物的观察指标。反映清代基层治安中以服饰变化判断贫富异常的实践,但未涉及具体服饰形制。


第350行 —— 顶戴

四重捕获之赏、诸色人等、但有于刼所杀贼一名、照例免罪外、其有生捕一名系窃者、审实赏银五两、系强者审实赏银十两、获久盗大盗一名者、赏银二十两、获强盗三名以上者、除赏外、仍鼓乐花红送匾、五名者、申给义勇顶戴、专管廵捕、永免本身差役、其银即悬于州县门前、朝发暮收、获盗得实者、准其径取、

关键词顶戴花红

语境说明:弭盗赏格条规,对捕获五名以上强盗者赐予"义勇顶戴"。"顶戴"为清代官员帽顶等级标识,此处作为荣誉性奖赏赐予民间捕盗者,属舆服制度在基层治理中的延伸运用。"花红"为庆赏用红色丝绸制品,亦与服饰相关。


附录:边缘相关条目

以下条目虽含服饰相关字词,但经审核为借代或非服饰用法,仅供参考:

第186行 —— 缙绅

……是庶民贤于缙绅矣、有是理耶……

"缙绅"本义为插笏于带(缙=插,绅=大带),此处为士大夫阶层通称,非服饰描述。

第133行 —— 袵席

……民居渐定、登席矣……

"袵席"即衽席,指床席寝具,比喻安居,非服饰用词。

第53行 —— 农桑

……柘城比屋、农桑其风近古……

"农桑"泛指农事蚕桑,反映该地有蚕桑传统,但未涉及丝织品服饰。


提取完毕。全书430行中,有效服饰相关原文仅上述3处核心条目及3处边缘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