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总结 日志 原文

《守南昌广饶记》服饰原文提取

说明

以下为全书服饰相关原文片段,关键词以加粗标注。仅收录经审核确认为服饰相关内容的行,误命中已排除。


第10行

二十日,江廉访派楚勇由空心炮台出队,予与府勇从之,与贼匪鏖战三时,斩获约二百,贼退据芝麻园之土阜。予登炮台,放连环火箭,并点铜炮击之,中贼队,贼披靡,兵勇复杀贼甚众。是日陈光宽阵亡,予左右足受三伤,得恩旨,换花翎(见二十二日奏报)。时城外民房已毁,自滕王阁之南,皆成灰烬。于是,贼踞德胜外之北兰寺及文孝庙等处,而以大木排扎营,自文孝庙至七里街沿江十余里。

关键词:花翎(清代官帽翎羽装饰,冠服制度)


第29行

江西之被围也,凡九十五日。自贼至之日,即定议陈尚书、张中丞、藩司、臬司、粮道,皆分班巡城。而予则随同江臬司昼夜巡守。六月十九日以前,天气亢旱,炎热非常。镇日在城上,面同焦黑。二十日以后,霪雨浃旬,城上衣甲,无不湿透者,以是员弁兵勇病死不可胜纪。予自八月初旬,即痢疟交作,力疾巡城,亦濒于殆者再矣。

关键词:衣甲(军戎服饰合称,衣=战服,甲=甲胄)


第37行

十二日到石街。时贼匪万余在石镇街之北,赵如胜带勇二千余在石镇街之南,相持者已二日。予方到之始,即亲诣河干察看。贼匪见予立于红伞之下,枪炮如雨,向予施放。予不动,炮子亦不能中予;唯营书吴步云立予旁,洞左股焉。贼匪虽有船数百,泊于北岸,亦未敢逃过河也。予简阅赵镇移交之各军,累败之余,溃亡未集。予曰:"以此众战,是以众遗敌也。若非收流亡,选精壮,足名额,修葺器械,添置军火,又乌可以言战哉.唯大敌在前,我一移营,贼必乘势南渡,我军无噍类矣。"

关键词:红伞(清代官员出行仪仗,属舆服制度)


第47行

先是,予派威武军熊应文带勇千人,以防河口。二十日,既克弋阳,即檄熊应文率师入兴安,克之。于是广、饶二郡,贼匪弃甲曳兵,望风而遁。李迪庵至广信,吴锡光至饶州,皆迎刃而解,无事于战而广、饶两郡肃清矣。予抵郡后,扎于乌石,父老儿童箪食壶浆络绎不绝,予亦慰而劳之。

关键词:甲(甲胄,军戎装备)


误命中略举

以下为7轮检索中典型的误命中举例,已排除:

行号 误命中文 实际语境 排除原因
第5行 带 "统带游兵练勇" "带领"义,非腰带
第7行 带 "带楚勇千余人" "带领"义,非腰带
第13行 罗 "罗玉斌" 人名
第22行 罗 "罗双栀" 人名
第34行 革 "已革总兵" "革职"义,非皮革
第35行 锦 "周锦荣" 人名
第5行 章 "章武军" 军名
第10行 环 "连环火箭" "连续"义,非首饰
第15行 甲 "张金甲" 人名
第28行 甲 "保甲" 制度名
第43行 罗 "罗山" 人名/地名

汇总

全书48行中,服饰相关原文共4处,分布于第10、29、37、47行。涉及关键词4个:花翎、衣甲、红伞、甲,均属军戎与官制范畴,无民间日常服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