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总结 日志 原文

《守南昌广饶记》服饰原文提取

说明

以下为全书服饰相关原文片段,关键词以加粗标注。仅收录经审核确认为服饰相关内容的行,误命中已排除。


第10行

二十日,江廉访派楚勇由空心炮台出队,予与府勇从之,与贼匪鏖战三时,斩获约二百,贼退据芝麻园之土阜。予登炮台,放连环火箭,并点铜炮击之,中贼队,贼披靡,兵勇复杀贼甚众。是日陈光宽阵亡,予左右足受三伤,得恩旨,换花翎(见二十二日奏报)。时城外民房已毁,自滕王阁之南,皆成灰烬。于是,贼踞德胜外之北兰寺及文孝庙等处,而以大木排扎营,自文孝庙至七里街沿江十余里。

关键词:花翎(清代官帽翎羽装饰,冠服制度)


第29行

江西之被围也,凡九十五日。自贼至之日,即定议陈尚书、张中丞、藩司、臬司、粮道,皆分班巡城。而予则随同江臬司昼夜巡守。六月十九日以前,天气亢旱,炎热非常。镇日在城上,面同焦黑。二十日以后,霪雨浃旬,城上衣甲,无不湿透者,以是员弁兵勇病死不可胜纪。予自八月初旬,即痢疟交作,力疾巡城,亦濒于殆者再矣。

关键词:衣甲(军戎服饰合称,衣=战服,甲=甲胄)


第37行

十二日到石街。时贼匪万余在石镇街之北,赵如胜带勇二千余在石镇街之南,相持者已二日。予方到之始,即亲诣河干察看。贼匪见予立于红伞之下,枪炮如雨,向予施放。予不动,炮子亦不能中予;唯营书吴步云立予旁,洞左股焉。贼匪虽有船数百,泊于北岸,亦未敢逃过河也。予简阅赵镇移交之各军,累败之余,溃亡未集。予曰:"以此众战,是以众遗敌也。若非收流亡,选精壮,足名额,修葺器械,添置军火,又乌可以言战哉.唯大敌在前,我一移营,贼必乘势南渡,我军无噍类矣。"

关键词:红伞(清代官员出行仪仗,属舆服制度)


第47行

先是,予派威武军熊应文带勇千人,以防河口。二十日,既克弋阳,即檄熊应文率师入兴安,克之。于是广、饶二郡,贼匪弃曳兵,望风而遁。李迪庵至广信,吴锡光至饶州,皆迎刃而解,无事于战而广、饶两郡肃清矣。予抵郡后,扎于乌石,父老儿童箪食壶浆络绎不绝,予亦慰而劳之。

关键词:甲(甲胄,军戎装备)


误命中略举

以下为7轮检索中典型的误命中举例,已排除:

行号 误命中文 实际语境 排除原因
第5行 "统带游兵练勇" "带领"义,非腰带
第7行 "带楚勇千余人" "带领"义,非腰带
第13行 "罗玉斌" 人名
第22行 "罗双栀" 人名
第34行 "已革总兵" "革职"义,非皮革
第35行 "周锦荣" 人名
第5行 "章武军" 军名
第10行 "连环火箭" "连续"义,非首饰
第15行 "张金甲" 人名
第28行 "保甲" 制度名
第43行 "罗山" 人名/地名

汇总

全书48行中,服饰相关原文共4处,分布于第10、29、37、47行。涉及关键词4个:花翎衣甲红伞,均属军戎与官制范畴,无民间日常服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