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堂杂志》服饰内容原文提取
来源:《二老堂杂志》[宋] 周必大 撰 提取时间:2026-04-19 方法:grep -n 关键词检索 + 上下文精读去噪音
一、换服色(卷一·黜陟)
唐虞以三考黜陟幽明,而其所命或终身于一职。盖所谓陟,若今磨勘转官年劳换服色也欤。
注:以唐虞考课制度比附宋代磨勘换服色制度。"换服色"指官员因年资晋升而改换官服颜色(如绯换紫),是宋代品色服制度的核心环节。
二、溺冠不冠(卷一·高祖武帝待士重轻)
世言汉高祖最知人,故论三杰之功,则字谓张良曰子房,至萧何、韩信乃名呼之。彼待下固有轻重,溺冠踞见者,特庸人耳。其后武帝雄才大略,颇有高祖之风。据厕而视大将军,不冠而见公孙丞相,至汲黯不冠不见也。
注:
- "溺冠":汉高祖曾以儒冠为溺器(溲冠),轻侮儒生
- "不冠而见":汉武帝不戴冠即接见公孙弘(丞相),但对汲黯则必正冠而后见
- 冠为礼制之首,"不冠不见"反映汲黯之特殊地位
三、汪丞相坠笏(卷二·汪丞相坠笏)
汪伯彦初拜相于维扬,正谢上殿而笏坠中断,上以它笏赐之,非吉徵也。未几,果有南渡之扰。
注:笏为官员朝见所执手板,以玉、象牙或竹木制成。笏坠中断被视为不祥之兆。汪伯彦拜相后不久即有建炎南渡之变。
四、帝着赭黄袍玉带(卷三·记恭请圣语)
今上初欲着帽御赭黄袍玉带,太上皇帝宣谕止之,巾裹赭袍赴太上、寿圣皇后榻前各再拜。
注:
- 孝宗(今上)初欲着帽、御赭黄袍、系玉带——此为皇帝朝服全套
- 太上皇(高宗)宣谕止之,令以巾裹(头巾)赭袍——减等服色,示尊太上
- 赭黄袍为皇帝专属色,但此处孝宗被劝止穿全套仪服,改为便服(巾裹赭袍),体现南宋双帝体制下的礼仪谦让
- "巾裹"即以头巾裹首,非正式冠冕
五、南郊卤簿字图(卷三·纳南郊卤簿字图)
己巳十一月五日,兵部尚书宇文价、郎官梁汝永同以帖子纳南郊卤簿字图。如此亦有繇。淳熙丙申郊祀,曾觌以使相充五使。旧例:兵部长贰携字图面纳。
注:
- 卤簿为帝王出行仪仗之总称,字图即仪仗排列图
- 南郊祭祀时卤簿字图由兵部尚书面纳,为朝廷大典仪制
- 周必大时任兵部侍郎,因不欲登曾觌之门,改用公文转送,遂成新例
六、盘雕金眼睛紫窄衫(卷三·盘雕金眼睛紫窄衫)
己巳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在景灵宫。行宫使甘升、殿帅郭棣所服盘雕金眼睛紫窄衫,与其它行宫使带御器械不同。尝问郑兴裔,乃云:"此非旧制,本徽宗时以殿帅高俅官使相特加宠,异□人紫衫黑花而已。"近岁兴裔之伯郑藻为大礼行宫使,亦缘官至使相,故有此赐。升与棣官未至,上特以此宠之,所谓金眼睛者,以金饰所绣盘雕两眼,望之灿然。
注:
- 紫窄衫:紫色紧身短衣,为行宫使大礼时专服
- 盘雕金眼睛:袍上绣盘旋飞雕纹,以金线装饰雕之双目,望之灿然
- 此制本非旧规,起于徽宗宠高俅(使相),始赐紫衫黑花
- 郑藻因官至使相得此赐;甘升、郭棣官阶未至使相,孝宗特赐以宠之,属破格恩遇
- 紫衫为高级官员服色,窄衫便于骑从
七、绯紫阶品(卷三·绯紫阶品)
元丰官制,朝奉大夫为从六品,即服阶绯。大中大夫为从四品,服紫,与古不同。如唐文散官至朝散大夫,方服绯,盖从五品也。三品方服紫,故文散官、金紫光禄大夫亦在正三品。近世士大夫为人作铭志,凡赐紫则曰三品服,赐绯则曰五品服,失之矣。惟欧阳文忠公所作志文,绯则曰绯鱼,紫则曰金紫。
注:
- 元丰官制改革后,服色门槛降低:宋从六品即服绯,从四品即服紫
- 唐制:从五品方服绯,正三品方服紫
- "金紫光禄大夫"之"金紫"即佩金鱼袋服紫,唐时为正三品
- 周必大批评当时铭志文字以"三品服"代"赐紫"、以"五品服"代"赐绯",不合宋制实际
- 欧阳修正确写法:绯则曰"绯鱼"(服绯佩鱼袋),紫则曰"金紫"(金鱼袋服紫)
八、衣履与朝仪(卷三·追班)
垂拱常朝,驾坐,吏揖,宰臣以下先序立殿门内,皆南向背殿,上以俟追班。数年前,上自御榻望见衣履于门阈之间(御殿则去阈盖备两侧开门),遂传旨令二府在门内东西相向立侍从,以下门外相向立。
注:皇帝从御榻望见门阈处官员衣履,由此调整朝班站位。衣履为官员服饰之可见部分,此处涉及朝仪空间安排。
九、楷木笏(卷四·楷木)
槐简以楷木为上,予家世传一笏,登第者乃许执。兵火后,旧物无孑遗,独此笏在予处,每叹子弟未有能当之者。木纹纵者,如点横者,特异于他木,出于兖州之孔林。顷在长沙见教授项安世云:"其妇翁任浚尝倅阶州,境内产楮槐。"疑即此木。盖孔子时武都属氏羌,未通中国,弟子自远方携植墓林中,后世转阶从木而音则同。
注:
- 槐简即槐木笏板,楷木笏为其中上品
- 楷木出兖州孔林,传为孔子弟子自远方携植墓旁
- 周必大家传一楷木笏,唯登第者方可执之,为家族信物
- "笏"为官员朝会执持之礼器,以木、玉、象牙等为之
十、绫牒(卷四·省吏补牒)
绍兴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省吏自孔目官沈浚而下,递迁一级,皆给绫牒,赞辞如补太学生者。其首云"牒件某人"云云,其末云"补充史馆某职"。盖熙宁以前定本也。
注:绫牒即以绫帛书写之官文书。此为省吏迁转时所用绫帛告身,与官员告身同制。绫为丝织品,此处用于文书而非服饰。
十一、赐帛(卷四·蟠桃核酒杯)
九月己卯,读张唐英《后蜀纪事》:"孟昶二十年十二月,中书舍人刘光祚进蟠桃核酒杯,云得于华山陈抟,赐帛五十匹。"因记先世尝藏桃核,可受酒二升,与此正同。
注:赐帛为朝廷赏赐之常制,帛为丝织品总称,可制衣亦可为货币。五十匹帛为较厚重之赏赐。
十二、辨幞字(卷四·辨幞字)
紴幞之幞音服,当如此写。故《玉篇》与紴字相连,今通上下皆作复字,乃福音。如学士院自祖宗时赐外蕃及群臣进物,皆云夹复,今既重复,不应又用夹字。
注:
- 幞(fú):即幞头,男子包头之巾,为宋人常服首服
- 周必大辨正:幞音"服"而非"复",应写作"幞"而非"复"
- 《玉篇》中幞与紴相连,均为巾帛类字
- 学士院文书用"夹复"本应写作"夹幞",指双层头巾
- 此条反映宋人对幞头书写规范的关注
十三、释褐(卷四·记先太师先夫人寿数偶同)
先人年三岁能指姓字,政和中上舍释褐第一,除京秩当为学官,而时宰不乐,除邠州教授。
注:"释褐"即脱去布衣换穿官服,指科举及第入仕。周必大之父以上舍释褐第一入官,为科举制度术语。
十四、锦衣·刀尺帚·冠盖(卷五·记金陵登览)
宝公塔在钟山顶……问宝公刀尺帚,太宗时取入内矣。今无古物,惟秦熹施锦衣、七宝念珠而已。
注:
- 刀尺帚:宝公(宝志禅师)之遗物,刀、尺、帚三物为僧人随身用具,宋太宗时取入宫中
- 锦衣:秦熹(秦桧之孙)施舍之锦缎僧衣,为佛寺供养物
- 锦衣为精美容织,施予寺院显示施主财力
安石次韵:"僧蹊蟠青苍,莓苔上秋床……久游不忍还,迫迮冠盖场。"
注:"冠盖场"指冠盖往来之地,冠盖为仕宦者之代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