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甲胄军器篇
据《淳熙三山志》(宋·梁克家纂)提取整理,仅收录与甲胄、军需服饰直接相关之原文。
一、甲仗库
甲仗库为储存铠甲兵器之官署。志书多次提及:
监甲仗库廨舍
又创甲仗库于安民堂东。
旧甲仗库置大厅东厢。……嘉祐四年,燕司封度增置甲仗库于安民堂东。
监甲仗库 一员。【天圣编敕:"诸州甲仗库,并令知州、通判、都监、监押同管干,不得委幕职官。"】
甲仗库由知州、通判、都监、监押共同管理,可见军需物资管理之严格。
二、铠甲生产
都作院(军工工场)
今,现管一百九十四人,将校四人,将级二十四人,粮典一人,兵匠一百六十五人,分十一作,【箭作、弓弩作、甲作、皮作、铜作、漆作、旗作、绦作、木作、磨锃作、铁作。】
都作院为宋代官办军工工场,福州都作院设"甲作"(制造铠甲)与"皮作"(加工皮革),与甲胄生产直接相关。
甲叶生产
甲叶六万八千九百一十五片。
泛抛每岁两科:甲叶三万五千片。黄牛皮八百段。羊皮七百张。
甲叶为铠甲之铁质鳞片,福州每年需制造甲叶数万片,以及大量黄牛皮、羊皮,用于铠甲衬里及皮甲制造。
三、皮革供应
皮革为铠甲重要原料:
黄牛皮九百四段六十尺。
羊皮一千八百一十二张一十尺。
认发建宁府:黄牛皮四十八段。羊皮八十九张。
黄牛皮用于制造皮甲及甲胄衬里,羊皮用于制作软甲或防护配件。
四、衣甲供给
军士衣甲
选差使臣一人充兵马监押兼知长溪县事,抽兵士七十人,给与衣甲,在县把守。
仍于本城及屯驻、驻泊指挥内,抽差军级员寮六十人往彼巡防,量给衣甲器械。
"衣甲"连用,指军士之军服与铠甲,为日常军需配给之内容。
枪杖手
宣和中,方腊反,乃募往衢、信州策应。……绍兴三年,臣僚以多聚群不逞剽掠……乞行禁止。至五年,有旨:福建枪杖手并与蠲放。
枪杖手为福建地方武装,配备枪杖等武器,其衣甲装备当由地方供给。
五、马具与皮革
桑 与柘为二种,皆可以蚕,亦可为鞍桥。
桑木与柘木除养蚕外,尚可制作马鞍之拱形骨架(鞍桥),反映木器与皮革在马具中的配合使用。
六、军事驻泊与装备管理
驻泊兵马都监 一员……提举本路诸州、军兵马、巡检公事。
都监厅,旧宁越门内之东。……元丰间,以都监厅为东南第十将公廨。
驻泊兵马都监负责一路军事,其下甲仗库、都作院构成完整的军事装备管理体系。
七、城防与军衣
城门守备
列戟十有四,戟衣长一丈二尺,以朱、白、苍、黄、玄为次。
威武军门前列十四戟,每戟覆盖"戟衣"(戟套),以五色为序。此为仪仗性军需服饰,颜色按等级排列。
禁军衣粮
凡减切及岁时拣汰,疾病稍堪役者充剩员……其衣粮等,各得原来之半,终其身。
禁军士兵及剩员(退役士兵)之"衣粮"为基本军需配给,减半发放。
八、神像甲胄
有神丈余,金甲而来。
天王堂所奉毗沙天王像,穿金甲,为佛教护法神之甲胄形象。
北位黑龙,鳞甲犹带池萍,如乍出水。
灵泽庙黑龙塑像"鳞甲"栩栩如生,反映宋代雕塑技艺之精湛。
九、僧寺赐物
咸通十四年,赐紫方袍,号延圣大师,命剑南写《开元藏经》给之。
大顺元年赐僧慈惠禅师并紫衣。
紫衣(紫方袍)为朝廷赐予高僧之荣誉服饰,唐代已有此制。福州雪峰寺等大寺多有获赐。
十、度牒与僧服
国朝诞节拨放童行……曰御书,曰臣僚功德院,曰进奉回赐,曰比试。
僧尼受戒后获度牒,正式披剃着僧服。志书详载拨放度牒制度,反映僧侣服饰管理之一环。
乾符二年,赐号真觉及三衣。
"三衣"为僧侣法衣(安陀会、郁多罗僧、僧伽梨),由朝廷赐予,为僧服制度之体现。
本篇据《淳熙三山志》原文提取,未作增饰。